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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2017-11-08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对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
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资产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
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资
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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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
相符;

    交易对方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
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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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本次资产重组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
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
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次资产重组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本次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
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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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4
目 录 ........................................................... 5
释 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重组概况 ................................................. 12
二、标的资产估值及作价情况 ....................................... 13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 14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 18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20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21
九、本次交易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 22
十、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22
十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4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的承诺 ................................... 25
十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37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7
十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 38
十六、关于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 44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45
十八、关于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答复 ............................... 45
重大风险提示 .................................................... 87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87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的风险 ............................. 87
三、拟置入标的公司海域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风险 ......... 8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四、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风险 ..... 91
 五、拟置入资产评估值增幅较大的风险 ............................... 92
 六、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未取得岸线使用批复的风险 .................... 92
 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93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9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94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94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100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08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9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10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1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12

第二章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113

 一、上市公司概况 ................................................ 113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13
 三、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114
 四、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11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预案               指
                        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以北海北港 100%股权作价与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防城北港
                        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
本次重组、本次资        分进行置换。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
产重组或本次交     指   团、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
易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68,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
                        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本公
                   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北部湾港务集团     指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防城港务集团       指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北部湾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

钦州盛港           指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系北部湾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

北海港兴           指   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系北部湾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

防城胜港           指   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系防城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

北海北港           指   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防城北港           指   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防城兴港           指   防城港兴港码头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钦州兴港           指   钦州兴港码头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海兴港           指   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防港港务           指   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置入资产、拟购买
                   指   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防城胜港 100%股权
资产

置出资产,拟置出
                   指   北海北港 100%股权、防城北港 100%股权
资产

交易标的、标的资        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防城胜港 100%股权、北海北
                   指
产                      港 100%股权以及防城北港 100%股权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标的公司           指   钦州盛港、北海港兴、防城胜港、北海北港以及防城北港

交易对方           指   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

北海新力           指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前身

机场投资           指   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北海新力股东

高昂交通           指   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北海新力股东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更名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
北海港             指
                        司

集装箱公司、合资
                   指   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

广西北部湾港       指   广西沿海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统一使用“广西北部湾港”名称

港区               指   由码头及港口配套设施组成的港口区域

                        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包括:(1)
                        由水路运进港口卸下的货物,计算一次进港吞吐量;自本港装船运出港
                        口的货物,计算一次出港吞吐量;(2)由水路运进港口,经装卸又从水
货物吞吐量         指   路运出港口的转口货物,分别按进港和出港各计算一次吞吐量。(3)货
                        物吞吐量必须以该船在本港装卸的货物全部装卸完毕,并且办理交接手
                        续后一次进行计算。(4)牲畜、家禽等无法取得实际重量的货物重量按
                        系数进行换算

                        为当期营业收入所对应的货物装卸吞吐数量,该吞吐量数据与货物吞吐
结算吞吐量         指
                        量数据由于收入确认、会计分期和核算方式的差异并不完全一致

                        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的旅客数量,是港口行业重要统计指
旅客吞吐量         指
                        标

                        自治区交通厅出具批复的工程初步设计或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立项文件
                        中,以正常情况对假设输入条件进行设定时,依据船型比例和货源结构
                        等测算的估计值,仅具有参考作用,并不代表实际最大通过能力。
                        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散货泊位设计通过能力的计
                        算公式如下:

                                       T                   G
                            Pt =                 G ,tz=
                                      tz  tf               p
                                         
设计通过能力       指              td   t td

                        式中:
                        Pt-泊位年通过能力;
                        T-年日历天数(d),取 365 天;
                        ρ-泊位利用率,指一年中船舶实际在泊位停靠的时间占总营运时间的比
                        例,一般取 60%-65%,实践中,该指标达到 70%即代表泊位满负荷运营;
                        G-船舶的实际载货量(t),根据设计船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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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tz-装卸一艘船舶所需的时间(h),由 G/p 而定;
                      td-昼夜小时数(h),取 24h;
                      ∑t-昼夜非生产时间之和(h),一般取 2h-4h;
                      tf-船舶的装卸辅助作业、技术作业以及船舶靠泊、离泊时间之和(h),
                      一般取 4h-7h;
                      p-设计船时效率(t/h),指一条船平均每小时完成的装卸量,根据泊位
                      初步设计时配套设施配置水平而定,实践中可通过增加门机、皮带机等
                      设备,提升泊位自动化及先进化水平等方式提高该指标。
                      由以上公式可知,若泊位利用率或船时效率等因素通过增加装卸设备、
                      提高装卸效率等方式加以提升,则泊位吞吐量将突破设计通过能力,产
                      能利用率将超过 100%。在港口行业中,泊位货物吞吐量超过设计通过能
                      力的情况较为普遍,不代表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

                      一年中船舶实际在泊位停靠的时间占总营运时间的比例。简单举例而言,
                      若计算泊位设计通过能力时选取的泊位利用率为 60%,则其他影响因素
泊位利用率       指   不变的前提下,当泊位的实际利用率达到 60%,则泊位吞吐量达到设计
                      通过能力,产能利用率为 100%;当泊位利用率达到 70%时,泊位吞吐量
                      将突破设计通过能力,产能利用率为 116.67%

散货             指   散装货物,包括干质(固体)散装货物和液态散装货物两种

件杂货           指   可以以件计量的货物,即普通货物

集装箱           指   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标准装货容器

泊位             指   在港口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位置

码头             指   泊位所依附的港口水工设施

堆场             指   堆放、保管和交接货物的港口场地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 的缩写。是以长度为 20 英尺的集装箱为
TEU              指   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
                      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它将充分依靠
                      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
一带一路         指
                      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
                      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散改集           指   散货运输改造为集装箱运输

出港率           指   离开港区的货物数量占进入港区的货物数量的比例

《资产置换并发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
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务集
协议》                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
A股              指
                      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
定价基准日         指   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
                        日为本次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

审计基准日         指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本次重组交易作价的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评估基准日         指
                        日(加期评估基准日)

比准价格           指   根据各种因素比较修正后的比较实例价格,计算出的评估结果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广西、自治区、区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国资委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海市国资委       指   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自治区交通厅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海洋局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现已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自治区政府         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外交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招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证券

瑞华会计师、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中
                   指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诚

公司章程           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适 用 意 见 第 12   指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号》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暂行规定》        指
                         定》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26 号准则》       指
                         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募集资金使用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港口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
  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概况

    本次重组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项交易构成。其
中,第一项和第二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终止或不能
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
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一)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为其所持有的北海北港 100%股权及防城北港 100%股
权;拟置入资产为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
权及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

    置出资产中北海北港的资产为海角作业区 1#-5#泊位;防城北港的资产为防
城港 0#、1#-2#泊位以及过渡段。

    置入资产中钦州盛港的资产包括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
沟作业区 13#-14#泊位;北海港兴的资产包括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
位;防城胜港的资产包括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402#泊位、406#-407#泊位。

    其中,上市公司以北海北港 100%股权作价与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
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以防城北
港 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
行置换。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
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效率,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 168,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
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集中精力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的港口主营业
务,并进一步解决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二、标的资产估值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最终的交易
价格以上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加上评估基准日后实际缴纳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金额为基础确定,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广西国资委的备案批复。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 154、155、
156、157、158 号)有效期截至 2017 年 4 月 29 日,中通诚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7]第 129、130、131、132、133 号)。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27,238.10
万元、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198,714.95 万元,上述加期评估报告已取得广西国
资委的备案批复。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等值置
换后的差额部分为 171,476.85 万元,较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差额部分 168,543.97
万元仅增长 1.74%,差异较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过渡期内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
的损益由交易前的股东承担或享有,根据目前未经审计的数据,扣除该因素影响
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与 2016 年 4 月 30 日对应数据之间
的差异较小。以上数据表明本次交易方案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在
前后两次基准日之间未出现贬值,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
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仍按照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方案执行,即标的资产仍选用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作价不变。

    (一)拟置出资产的估值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包括北海北港 100%股权和防城北港 100%股权。根据中
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 158 号、第 156 号),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拟置出资产北海北港 100%股权账面值为 901.11 万
元,评估值为 5,908.55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555.70%;拟置出资产防城北港 100%
股权账面值为 9,815.78 万元,评估值为 20,887.98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12.80%。
具体评估及作价情况如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日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后缴纳的注     交易价格
交易对方     置出资产                                                          册资本金

                               A            B         C=B-A        D=C/A          E           F=B+E

北部湾港    北海北港
                               901.11     5,908.55   5,007.44     555.70%         100.00     6,008.55
务集团      100%股权

防城港务    防城北港
                          9,815.78       20,887.98   11,072.21    112.80%         100.00    20,987.98
集团        100%股权

           (二)拟置入资产的估值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包括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和防城胜
     港 100%股权。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 155
     号、第 154 号、第 157 号),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拟置入资产钦州盛
     港 100%股权账面值为 4,537.55 万元,评估值为 27,850.31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513.77%;拟置入资产北海港兴 100%股权账面值为 19,732.98 万元,评估值为
     26,345.92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3.51%;拟置入资产防城胜港 100%股权账面值
     为 25,359.67 万元,评估值为 141,044.27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56.18%。具体
     评估及作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
                                                                             日后缴纳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交易价格
交易对方   置入资产                                                          的注册资
                                                                               本金

                           A               B           C=B-A       D=C/A         E           F=B+E

           钦州盛港
                        4,537.55         27,850.31    23,312.76   513.77%       100.00      27,950.31
北部湾港   100%股权
务集团     北海港兴
                        19,732.98        26,345.92     6,612.95    33.51%       100.00      26,445.92
           100%股权

防城港务   防城胜港
                        25,359.67       141,044.27   115,684.60   456.18%       100.00     141,144.27
集团       100%股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资产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

           (一)发行种类及面值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
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股份
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具体计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6.86                           15.17

     前 60 个交易日                            19.62                           17.66

     前 120 个交易日                           20.62                           18.56

    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本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
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
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即 15.17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实施上述现金红利的派发。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86,213,716 股,上
市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实施上述现金红利的派发及权益分派。根据上述两次
利润分配情况,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1.5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
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之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为 168,543.97 万元,由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市公司向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为 168,543.97 万元。若按照 11.52 元/
股的发行价格,为支付对价而发行股份数量为 146,305,531 股,拟购买的资产折
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置换差额(万元)                              发行股数(股)
                                                (万元)

   北部湾港务集团            48,387.69                 48,387.69          42,003,200

    防城港务集团            120,156.29                120,156.29        104,302,331

          合计              168,543.97                168,543.97        146,305,531

    (四)股份锁定安排

       1、对因本次交易新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
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中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发行的股份
自相关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减值测试及相应补偿完成后方可
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北部
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通过本次发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2、对于原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承诺如
下:

    如本次资产重组顺利完成,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于本次交易前已
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自本次交易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将继续锁定 12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规则和要求办理。

       (五)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涉及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相关价格调整机制具体
内容为:

       1、价格调整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不含当日)至中国证监会召
开会议审核本次交易(不含当日)前,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
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
进行一次调整:

       (1)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
收盘点数(1,736.54 点)跌幅超过 10%;

       (2)证监会水上运输指数(88316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
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点数(1,629.07 点)跌幅超过 10%;

       (3)上市公司股票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任一交易日前
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格(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为 16.38 元/
股,根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收盘价格调整为 16.32 元/股)跌幅超过 10%。
在调价区间内,若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的收盘价格将随之同
步调整。根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公司因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的收盘价格随之调整为 12.45 元/
股。

       2、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满足全部调价触发条件的交易日当日。

       3、调价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7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发行价格的调整不影响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根据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配套融资股
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

    若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本次交易前,上
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再对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票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
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
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
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
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8,00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但不
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
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发
行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六)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8,00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相关
中介费用及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等,以提升整合绩效。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占比

     相关中介费用              3,000.00                  3,000.00             1.79%

  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         195,421.78               165,000.00             98.21%

        合计                 198,421.78               168,000.00            100.00%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
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不享有自评估基准
日至交割日期间内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进行资产置换,
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进行支付,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之前,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4.69%
和 54.09%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和防城胜港
100%股权。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
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7 年 7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
以 3,219.06 万元交易作价购买防城港务集团拥有的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
使用权。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使用权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防城胜港
100%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防城港务集团,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时应当累计计算相应财务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使用权评估
报告、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成交金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置入资产     防城港 401#泊
 项目                                      累计计算金额        上市公司         占比
           (本次交易)   位海域使用权

资产总额     265,741.40        3,219.06       268,960.46     1,226,421.54       21.93%

资产净额     195,540.50                -      195,540.50       738,925.53       26.4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拟置入资产      防城港 401#泊
  项目                                      累计计算金额        上市公司         占比
           (本次交易)    位海域使用权

营业收入       38,570.63                -        38,570.63      299,454.15       12.88%

    注 1: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本次拟置入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净额为
53,000.36 万元,低于交易价格 195,540.50 万元。

    注 2: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
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
定的资产净额标准,公司购买的防城港 401#泊位部分海域使用权的资产总额为 502.17 万元,
低于交易价格 3,219.06 万元,该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
本次重组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本次交易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防城港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

    2009 年 10 月,北部湾港务集团通过股份无偿划转持有上市公司 40.79%股权,
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持有北部湾港务集团 100%股权,成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距今已超过 60 个月。

    2013 年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构
成重组上市。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防城港务集团,
防城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62.01%股权,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7.88%
股权。防城港务集团系北部湾港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资委通过北部湾港
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9.89%股权,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防城
港务集团,持股比例为 55.90%,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国资委,其通过北部湾港
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81.02%。

    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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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九、本次交易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
集团合计持有的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1.0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根据《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触
发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且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
务集团已承诺 3 年内不转让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十、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 11.52 元/股测
算,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序号            股东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防城港务集团         67,083.51         54.09%      77,513.74           55.90%

  2        北部湾港务集团        30,624.62         24.69%      34,824.94           25.12%

  3        其他流通股股东        26,317.81         21.22%      26,317.81           18.98%

             合计              124,025.94         100.00%     138,656.50         100.00%

       注:2016 年 11 月 24 日,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
团承诺对其目前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票在 2017 年 12 月 26 日前不予减持。在本次交
易协议中,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再次对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的锁定
期作出约定,如本次资产重组顺利完成,其于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自本次交易
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将继续锁定 12 个月。

       本次交易前,北部湾港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防城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8.7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北部湾港务集团
和防城港务集团合计持有的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1.02%,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且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占比均不低于
10%。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规则》对股票上市条件
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013 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了一系列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其中
约定了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在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其余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下
属在建未注入的位于广西北部湾区域内的货运泊位在取得正式港口经营许可证
后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是公司大股东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继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后为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
获得钦州港域的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
位;铁山港域西港区的北暮作业区 5#-6#泊位;防城港域的 20 万吨码头、402#
泊位、406#-407#泊位,共计 20 万吨泊位 2 个、15 万吨泊位 2 个、7 万吨泊位 2
个、5 万吨泊位 4 个。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出部分吨位较小、不再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
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未来将继续集中精力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
的港口主营业务,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成功整合股东在广西地区的大中型优质
港口泊位资产。上市公司未来可通过统一平台对旗下的泊位进行调配,在更好满
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
也有助于广西地区港口行业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财务指标上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
地位将有效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332,680.14 万元以及 165,735.67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增长 11.10%及
13.00%;净利润分别由 48,021.29 万元、31,144.19 万元提高至 50,821.17 万元、
34,351.53 万元,分别增长了 5.83%、10.30%;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
收入与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来自注入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与收益。未来,随着
后续募集资金的投入和拟置入资产进入稳定生产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提高。

    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存在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形,该事项已在
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排”中予以披露说明。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注重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以规范公司运作,保护股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也注重信息披露工作,公平、公正地披露
公司相关信息。为了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平、公正地披露有关信息。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除特殊情况外,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保持不变。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
不会因本次交易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重大变动。

    十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此次交
易,广西国资委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出具了《关于同意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16]182 号),批
准了本次重组方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
次会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配套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方案,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国资委已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
组调整配套募集资金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7]67 号)。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批准。上述核准程序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经核
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十二、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的承诺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一、保证北部湾港的人员独立
                               1、保证北部湾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专职在北部湾港工作、并在北部湾港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
                               人除北部湾港外的附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北部湾港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承诺人。
                               3、保证承诺人推荐出任北部湾港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
                               承诺人不干预北部湾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北部湾港的财务独立
                               1、保证北部湾港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北部湾港
                               的资金使用。
                               3、保证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独立自主使用所开设
                               的账户,不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并不干涉北部湾港独
                               立使用账户。
                               4、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职。
                               5、保证北部湾港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北部湾港的机构独立
     关于保持上   北部湾港务
                               1、保证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
1    市公司独立   集团、防城
                               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承诺人的机构完全分开;北部湾港
     性的承诺函   港务集团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承诺人
                               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北部湾港及控制的子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保证北部湾港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五、保证北部湾港的业务独立
                               1、保证北部湾港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
                               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承诺
                               人。
                               2、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北部湾港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新
                               的同业竞争,并遵守相关承诺逐步解决原有同业竞争问题。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和规范北部湾港及控制的子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与承诺人及关联公司之间的不必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
                               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北部湾港的公司章程及内部
                               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
                               干预北部湾港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
                               独立性。

                               一、关于正在建设但未注入泊位的限期注入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务集团”)及其下
                               属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务集团”)旗下正
                               在建设但未注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广西北
                               部湾区域内货运码头泊位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泊位                     未注入原因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北       泊位吞吐能力较低,不满足注入
                                                    1#-3#泊位                    条件,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后续规划不明确且多年未投入
                                         北部湾港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1                                              运营,不满足注入条件,已托管
                                         务集团     12#-13#泊位
                                                                                 给上市公司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 30 万吨级   相关手续尚未齐备,不满足注入
                                                    油码头工程                   条件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     开工时间较晚,目前建设进度较
                                                    513#-516#泊位                低
     关于避免同   北部湾港务
                                                                                 区域内泊位短期规划尚未明确,
2    业竞争的相   集团、防城             防城港务   防城港云约江南作业区 1#泊
                                  2                                              暂不注入上市公司,已托管给上
       关承诺     港务集团               集团       位
                                                                                 市公司

                                                    防城港渔蕅港区第五作业区     开工时间较晚,目前建设进度较
                                                    501 号泊位工程               低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承诺:所有广西北部湾区域内在建货运泊位
                               在各自取得正式运营许可后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
                               务集团在此期间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其必要的工作。5 年期限届满,上
                               述泊位未能如期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货运泊位将直接由上市公司视同自有
                               泊位自主运营,泊位所产生的税后收益无偿给予上市公司,直至相关货运泊
                               位注入上市公司为止。
                               二、关于未来的港口建设
                               未来,对于广西北部湾区域内新增货运码头泊位的建设,将优先由上市公司
                               进行建设。上市公司因自身码头建设能力经验、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等原因
                               放弃优先建设广西北部湾港码头货运泊位的,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
                               团将根据国家和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广西北部湾港发展的实际要求进行建设。
                               三、关于未来港口合规建设
                               对于上市公司放弃优先建设而由北部湾港务集团或防城港务集团建设的广西
                               北部湾区域内货运泊位,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承诺,严格按照相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合规及时履行相关码头泊位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审
                       批、岸线使用审批、工程设计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验收审批等手
                       续,杜绝出现相关货运泊位已经实际投入运营但因相关法律手续不完备而无
                       法注入上市公司的情况发生。
                       四、关于未来新建泊位的限期注入
                       对于上市公司放弃优先建设而由北部湾港务集团或防城港务集团建设的广西
                       北部湾区域内货运泊位,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承诺,相关新建货
                       运泊位在各自取得正式运营许可后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及
                       防城港务集团在此期间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其必要的工作。5 年期限届
                       满,上述货运泊位未能如期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货运泊位将直接由上市公
                       司视同自有泊位自主运营,泊位所产生的税后收益无偿给予上市公司,直至
                       相关货运泊位注入上市公司为止。
                       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将及时向上市公司通报广西北部湾区域内正
                       在建设但未注入的货运泊位及未来新增建设的货运泊位的建设进度及审批手
                       续办理进展情况,以便其在每年年报中予以公开披露。
                       六、关于未来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码头范围
                       鉴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港口装卸、堆存为主的货运码头运营业务,在邮轮、
                       客运等商业码头运营业务方面缺乏所需的相关人员、客户等资源储备,且目
                       前已有客运码头经营情况欠佳。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承诺,上述未来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码头范围
                       为广西北部湾区域内的货运码头,相关在建或未来计划建设的邮轮、客运码
                       头不再注入上市公司。
                       七、上市公司置出公司主营业务方向调整
                       北部湾港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海北港”)的全部股权,北海北港将成为北部湾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防城
                       港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
                       北港”)的全部股权,防城北港将成为防城港务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北海北港和防城北港主要从事对货运港口、码头项目的
                       投资、建设和管理。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北部
                       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将适当调整北海北港与防城北港的主营业务方
                       向,使北海北港与防城北港不再从事对货运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
                       管理,另作其他商业用途。
                       在本次资产交割完成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将积极推动并尽快
                       完成所涉政府主管部门对上述置出泊位主营业务方向调整的相关审批工作。
                       在取得有权政府部门批复后六个月内,北海北港与防城北港将调整主营业务
                       方向,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若在上述过渡期间内,北海
                       北港与防城北港开展任何与北部湾港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将
                       与上市公司签订托管协议,避免产生过渡期间内的同业竞争问题。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1、最近 5 年内,本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北部湾港务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本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集团及全体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董事、监事、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高管     处分的情况。
                               2、最近 5 年内,本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本公司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本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016 年度,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
                               池五吉有限责任公司因授信到期未能转贷或未能及时按照协商方式完成转
                               贷,造成债务违约,未清偿到期债务金额为 101,929.88 万元,双方已签订银
                               团贷款协议并置换上述贷款。除上述情形外,最近 5 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其
                               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
                               2017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因未能履行重组上市时作出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而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西北部湾
                               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7]2 号),要求
                               本公司在 3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上述事项的原因、进
                               展及整改计划作出公开详细说明。2017 年 2 月 22 日,本公司作出公开说明,
     关于诚信及                同时经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优化关联交易承诺的
3    无违法违规                议案,本公司已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和履行优化后的承诺。
     的承诺函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 5 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北部湾港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最近 5 年内,本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本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涉及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如下:
                                 序   受理       管辖                                                                              履行/执
                                                          案号                           原因                         诉讼结果
                                 号   日期       法院                                                                              行情况
                                                                    2011 年 5 月 4 日,被告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   被告提出
                                                                    保管人与债权人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及出质人广      管辖权异
                                                                    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质押监管协        议,异议被
                                                 广 东
                  防城港务集          2016                          议》,约定被告负责监管出质人出质给债权人的煤      广东省高
                                                 省 高   (2016)
                  团及全体董     1
                                      年     1
                                                 级 人   粤民初 2
                                                                    炭。后因被告违反协议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允许出      院驳回后
                                                                                                                                   -
                                      月 29                         质人提走煤炭,造成债权人在不能收回借款的情况      向最高人
                  事、监事、                     民 法   号
                                      日                            下无法行使质权。后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对出质人的      民法院提
                  高管                           院
                                                                    债权转让给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        出上诉,目
                                                                    处。现原告以被告违反《质押监管协议》为由将被      前正在审
                                                                    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 4.3 亿元。     理中。

                               2、本公司/本人未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
                               3、最近 5 年内,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北部湾港造成的一切损失。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过去三十六个月
                  北部湾港及
                               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其全体董
                               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事、高管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                1、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北部湾港务
     重大资产重                形。
                  集团、防城
     组相关股票                2、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
4                 港务集团、
     异常交易监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北部湾港及
     管的暂行规                本公司/本人或控制的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因此而给北
                  全体董监高
     定》第十三                部湾港造成的一切损失。
     条规定情形
       的承诺

                               一、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北部湾港的股份,自该部分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减值测试及相应补偿期满前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北部湾港回购(除业绩补偿需要以股份补偿除外),
                               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基础上,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北部湾港 A 股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北部湾港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北部湾港务   长至少 6 个月。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北部湾港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
     关于股份锁
5                 集团、防城   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
     定的承诺
                  港务集团     进行相应调整。
                               与此同时,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北部湾港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本公司对于原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如本次资产重组顺利完成,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自本
                               次交易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将继续锁定 12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北部湾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
                               持的北部湾港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用水用电、泊位托管、为临港工业
                               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系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避免的定价清晰公允的关联交
     关于规范关   北部湾港务   易,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承诺其余关联交易当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
6    联交易的承   集团、防城   度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不大于上年度发生额占其前一年度净资产(合
       诺函       港务集团     并口径)比例;
                               2、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定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配合上市公司履行其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审议程序到位及定价公
                               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北部湾港董事会发布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
                               起停牌。除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策划的人员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关于未泄露
                               级管理人员于北部湾港股票停牌之后才知悉相关事项。北部湾港于 2016 年 3
     本次资产重
                               月 8 日召开了首次项目协调会,重组过程中通过中介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形式,
     组内幕信息
                  北部湾港务   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及相关知情人姓名。在该次董事
     以及未利用
7                 集团、防城   会公告前,本公司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
     本次资产重
                  港务集团     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相关人员及单位不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
     组信息进行
                               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曾因涉嫌与
     内幕交易的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承诺函
                               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资料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北部湾港务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集团、防城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港务集团及
                               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全体董监高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
     关于重组相                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关信息的真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8    实性、准确                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性和完整性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的承诺函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次重组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及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
                               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北部湾港及   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
                  全体董监高   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论明确之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在本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有关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有关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公司有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资料和
                  钦州盛港、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港兴、   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
                  防城胜港、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北海北港、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防城北港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拥有实施本次交易及享有/承担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公司已履行了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
                               享有对标的资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利,有权将标的资产
                               转让,标的资产的转让及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转让事项已得到本公司同意。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
                               形,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
                               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亦不存在与之有关的尚未了结或者可预见的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
                               3、本公司应以合理的商业方式运营标的资产,并尽最大努力保持标的公司产
     关于本次重
                  北部湾港务   权结构的完整性及促使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
     组涉及的标
                  集团、防城   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使标的公司现有负责人、核心技
9    的公司资产
                  港务集团、   术人员和主要员工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服务,并保持标的公司同客户、供货
     完整权利的
                  北部湾港     商、债权人、商业伙伴和其它与其有业务联络的人的重大现有关系,确保标
       承诺函
                               的公司的商誉和业务的连续性不会受到破坏;
                               4、本公司决定、实施和完成本次交易,不会违反或导致任何第三方有权终止
                               或修改与本公司或标的公司签订的任何重大合同、许可或其他文件,或违反
                               与本公司、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命令、判决及政府或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
                               5、不存在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任何人有权(无论是现在或将来)根据任何选
                               择权或协议(包括转换权及优先购买权)要求发行、转换、分配、出售或转
                               让任何股权,从而获取标的资产或标的资产对应的利润分配权;
                               6、本公司没有向法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破产、清算、解散、接管或者其
                               他足以导致本公司终止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况,也没有人采取有关上述各
                               项的行动或提起有关法律或行政程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7、标的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有权经营其正在经营的资产和业务。标的公司已取
                               得或正在办理为拥有和经营其财产和资产以及开展其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所需
                               的一切有效批准和证照,且正在办理之中的批准和证照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
                               的法律障碍。标的公司的港口泊位涉及立项、环保、海域使用、岸线使用、
                               土地使用、规划、施工建设、经营许可等有关报批情形的,已按照相关进度
                               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或正在办理之中,且正在办
                               理之中的批准和证照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8、标的公司的经营中不存在因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版权、商标或类似的
                               知识产权而导致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或者诉讼的情形。
                               9、标的公司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10、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依法纳税,不存在任何其他重大的到期应缴未缴的
                               税费,亦未遭受任何重大的税务调查或处罚。
                               11、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其于财务报表所对应时点的资
                               产、负债(包括或有事项、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标的公司截止
                               财务报表所对应财务期间的盈利或亏损,符合所适用的会计原则并真实反映
                               了标的公司于财务报表所对应时点或期间的财务状况。
                               12、本公司承诺对因上述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权利瑕疵而导致的相关方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的岸线无法取得交通部的使用批复。
                               针对上述岸线使用批复未取得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20 万吨码头因项目建设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就岸线使用审批作
                               出明确规定而未办理岸线审批手续。
                               本公司确认标的公司目前可实际占有并合理使用该等岸线,并没有因未取得
                               相关的权属证明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标的公司重大损失以致
     关于完善资
                               于不符合本次重组的情形;就标的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该等岸线的情形,不
     产权属等相   防城港务集
10                             存在第三方就此主张权利或要求赔偿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限
     关事宜的承   团
                               制、禁止其占有和使用该等岸线或就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诺函
                               如因上述资产无法取得相应岸线批复,而导致标的公司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
                               处罚、停产等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经营收入、诉
                               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
                               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裁判或者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认
                               定为准),本公司自前述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或司法、仲裁机关作出裁决或第
                               三方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一、拟置入资产无第三方权利限制相关承诺
                               本公司拥有钦州盛港及北海港兴 100%股权,上述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
     关于资产更                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虽然上述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
                  北部湾港务
11   名过户的承                过程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于本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
                  集团
       诺函                    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信托安排、
                               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
                               施,且上述资产均在正常运行中。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本公司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
                               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
                               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
                               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拟置入资产权属变更相关承诺
                               上述资产已无偿划转至钦州盛港及北海港兴,目前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
                               理中。上述资产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于国海证 074500003 号及国海证 2016B45070002193 号海域使用权证,本公
                               司承诺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产的更名过户工作,
                               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
                               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
                               还款项。

                               一、拟置入资产无第三方权利限制相关承诺
                               本公司拥有防城胜港 100%股权,上述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
                               使用权、房产及海域使用权。虽然上述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
                               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于本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信托安排、股
                               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且上述资产均在正常运行中。
                               本公司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
                               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
                  防城港务集
                               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
                  团
                               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拟置入资产权属变更相关承诺
                               上述资产已无偿划转至防城胜港,目前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
                               资产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于国海证 0645002013 号及国海证 2011B45060200725 号海域使用权证,本
                               公司承诺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产的更名过户工
                               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
                               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
                               以归还款项。

                  北部湾港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不存在受到过行政处
                  集团及全体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关于最近五   董监高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12   年未受处罚                除在《关于诚信及无违法违规承诺函》中所列诉讼案件外,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承诺     防城港务集
                               主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不存在受到过行政
                  团及全体董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监高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况:
13   合规承诺函   北部湾港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本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
                       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作为实施本次重组的上市公司,进一步作出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
                       以及其他根据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
                       的情形,本公司已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具有中国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人以及资产购买方
                       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最近三年遵守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存在
                       因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记录;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需终止
                       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3、本公司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其签
                       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最近三年历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其签署均合法有效;本公
                       司股东大会最近三年对董事会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公司自上市以来的重大决策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
                       4、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
                       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
                       处罚的情形。
                       5、除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6、本次重组前,本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公允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7、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8、本公司实施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重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质条件。
                       9、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10、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
                               调整,也不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规则与程序、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调整。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
                               11、本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事宜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框架协议及相
                               关正式交易协议,上述协议是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在平等基础上遵循公平、
                               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的;该等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协议约定
                               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对各方具有法律效力。
                               12、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就本次重组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13、本次重组的最终价格将在交易各方在共同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依据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是交易各方真实意
                               思表示。
                               14、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知情
                               人就本公司本次重组停牌之日前六个月至 2017 年 5 月 12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除自查报告中已披露的北部湾港务集团、
                               陈晓坚、吕永发、何荣发有买卖本公司股票外,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情形,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5、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16、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重组不会
                               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北部湾港务
                  集团、防城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港务集团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资产重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组摊薄即期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14   回报采取填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补措施的承   北部湾港全   4、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任何投资、消费活
       诺函       体董事、高   动。
                  管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公司拟注入上市公司的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拥有的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为试运营许可证,
                               由于上述泊位目前尚未竣工验收,因此未取得正式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
                               下:
                                 序   许可
                                              证书编号          经营地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号   单位
                                                            广西北部湾港防城港                 广西壮族自治
                                      防城   (桂防)港经
                                 1                          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   2016/12/31    区北部湾港口
                                      胜港   证(0078)号
                                                                 402#泊位                            管理局
                                                            广西北部湾港防城港                 广西壮族自治
                                      防城   (桂防)港经
                                 2                            域渔澫港区东湾     2016/12/31    区北部湾港口
                                      胜港   证(0080)号
                                                              406#-407#泊位                          管理局
     关于拟置入
                               上述试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目前,上述泊位试运营
     泊位经营许   防城港务集
15                             许可证已经到期。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承诺:
     可证办理的   团
                               1、本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竣工验收工作,并于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上
     承诺函
                               述泊位的竣工验收工作,待竣工验收完成后由本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正式的
                               经营许可证,相关费用由本公司负责承担;
                               2、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并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
                               间,置入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损益由防城港务集团承担或享有。因此,
                               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之前,如因上述泊位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导致标的公
                               司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停产等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罚款、经营收入、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及
                               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本公司将承担上述损失;
                               3、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之后,如上述泊位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导致标的
                               公司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停产等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罚款、经营收入、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
                               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关于标的公                一、拟置出标的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实际出证面积与计价面积可能存在
                  北部湾港务
     司相关资产                差异
16                集团、防城
     实际出证面                北海北港有 9 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防城北港有 7 项房屋建筑物未办
                  港务集团
     积与计价面                理产权证,对上述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的面积,本次评估及作价以被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序
      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号
     积可能存在               评估单位的申报资料(即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差异的承诺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承诺:已充分知悉上述未办理产权证房屋现
                              状并了解实际出证面积与计价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情况。若实际出证面积与
                              评估计价面积存在差异且主管部门要求重新办理产权证,则双方将根据签订
                              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条款办理;若因
                              实际出证面积与评估计价面积不符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交易对方将以
                              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二、拟置入标的防城胜港待分割海域实际出证面积与计价面积可能存在差异
                              防城胜港部分海域涉及换发土地证并进行分割问题。本次评估分割面积以被
                              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但最终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出证面积为
                              准,土地实际出证面积与计价面积可能存在差异并会对相关海域评估价值产
                              生影响。
                              防城港务集团承诺:已充分知悉上述涉及海域现状并了解实际出证面积与计
                              价面积可能存在差异并会对评估值产生的影响。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
                              出证面积大于评估计价面积的,将自行承担差额;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
                              际出证面积小于评估计价面积的,将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差额补偿。

               十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防城港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部湾港务集团同意本次
        交易。防城港务集团、北部湾港务集团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

               十四、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26 号准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也未曾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交易方案在提交股东大会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论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
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性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上市公司已聘请境内具有专业
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
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最终的交易价格以上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加上评估基准日后
实际缴纳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基础确定,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广西国资委
的备案批复。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进行了审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了意
见。

       (四)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已对其他股东的
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五)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
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表决,切实保护流通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十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未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上市公司2016年和2017年1-6月的备
考利润表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前后比较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增长额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                          165,735.67     146,663.25      19,072.42        1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59.93       29,552.60      3,207.33        1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882.74       29,677.58      3,205.16        10.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63          0.2383        -0.002        -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63          0.2383        -0.002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2372          0.2393        -0.002        -0.89%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2372          0.2393        -0.002        -0.89%
益(元/股)
                                                                     交易前后比较
            2016 年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增长额      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                          332,680.14     299,454.15      33,225.99        1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973.72       45,173.84      2,799.80         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7,889.45       45,089.51      2,799.94         6.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60          0.3642       -0.0182        -5.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60          0.3642       -0.0182        -5.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3454          0.3635       -0.0182        -5.00%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3454          0.3635       -0.0182        -5.00%
益(元/股)

    根据经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16年及2017
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均高于交易完成前的相关指标;2016年及2017年1-6月每股收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将较重组前小幅下降,且2017年1-6月每股收益的摊
薄幅度低于2016年。由于本次测算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
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继续增加,且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形。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2017年1-9月每股收益的影响

    结合三家拟置入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7年1-9月,本
次交易前后(未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交易前后比较
                 2017 年 1-9 月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增长额       增长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234.23     43,792.17       5,442.06       1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9,285.67     43,847.73       5,437.94       12.4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63        0.2383         0.0020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2372        0.2393         0.0019         0.54%
        益(元/股)

               2017年1-9月三家拟置入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未经审计)合计为5,209.68万
        元,已达到预测2017年全年净利润5,774.14万元的90.22%。本次交易完成后,
        由于拟置入标的资产实际经营情况均好于预期,根据2017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测算,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每股收益将实现增厚,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分别由0.3531元/股、0.3535元/股增厚至0.3551元/股、
        0.3555元/股,较本次交易前的相应指标分别增长0.56%、0.54%,有利于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保证中小股东权益。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预测期内每股收益的影响

            预测期内,本次交易后(未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如下表:

                        本次发行前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实际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数据

总股本(万股)          124,025.94                                138,65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173.84 50,449.23 49,340.75 53,500.47 58,579.97 61,598.46 68,065.56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5,089.51 50,364.90 49,256.42 53,416.14 58,495.64 61,514.13 67,981.23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42      0.3638       0.3558     0.3858      0.4225        0.4443        0.4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3635      0.3632       0.3552     0.3852      0.4219        0.4436        0.4903
本每股收益(元/股)

            现阶段公司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中部分泊位仍处于在建过程
        中,部分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在建项目的建设及泊位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
        定时间。经谨慎预计,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6 年小幅摊薄。未来,随着上述在建泊位产能逐步释放,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预期上市公司 2019 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将超过
2016 年水平;2022 年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将进一步提升,较 2016 年上市公司对应指标分别增长
34.78%和 34.86%,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装卸、堆存等。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置出部分
吨位较小、不再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此外,
上市公司拟置入位于钦州港、北海铁山港、防城港域的10个码头泊位,成功整合
股东在广西地区的大中型优质港口泊位资产。拟置入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上市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相一致,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集中精力发
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的港口主营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优质港口,有利于
提升上市公司所辖港口的货物吞吐能力和业务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规模效应和
未来的经营实力,提升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本次注入的泊位与上市公
司原有泊位间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从而使公司能够节约运营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和增加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实现各港口之间的优势互补
和人员、管理等要素的科学整合,促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和业绩的提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标的公司钦州盛港、北海港兴和防城胜港相关泊位
的后续建设,上述泊位主要用于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与上市公司现有的主营业
务相一致。

    上市公司多年从事与港口作业相关的业务,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近 50 个,
各泊位布局合理、基础设备设施齐全、员工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同时,受益于得
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国家优惠政策支持,公司在西南地区拥有良好的市场品牌优
势,在生产经营中长期保持了在港口作业技术设备、港口管理水平、专业技术人
员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上市公司所处的港口行业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国宏观
经济增速放缓给我国进出口贸易量带来一定程度的下降,工业产品价格低迷,大
宗原材料进口量增速趋缓,港口行业依托的金属矿石、煤炭、粮食等大宗货源都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直接影响了港口吞吐量增长。同时,由于广西北部湾港区
域内港口企业的货源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公司随之面临相应的竞争压力。但未
来伴随着国家继续深化“一带一路”政策,港口行业的发展将获得新的机遇,广
西北部湾港区域是与东盟各国经济往来的重要通道,港口企业将逐步拓展东南亚
等国外市场,开辟港口货源新市场;另一方面,我国港口行业作为国家供给侧改
革的重要领域,主要工作在于重点推动港口体制改革,加速对低效港口资源整合,
国家稳步推进的供给侧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我国港口资源区域内整合进
程的顺利实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对的主要风险有:(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对港口行业影响
的风险;(2)广西北部湾港区域内港口码头行业的同质竞争风险;(3)自然气候
条件的影响等。为了应对国内、国际经济低迷的严峻局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改
革力度,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
发展战略给予的优惠政策,加强公司港口装卸运营业务管理的同时突出发展集装
箱装卸业务,有效应对各种挑战、积极化解各种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好三港融
合的统一平台,继续推行广西北部湾港区域的港口结构布局调整,整合港口资源,
通过整合资本、市场、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通过积极
进行内部调整,上市公司在2017年1-6月实现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累计完成
吞吐量7,380.93万吨,同比增长14.43%,其中集装箱完成100.34万标准箱,同比
增长22.17%。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佳的防城港20万吨码头等泊位,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2017年1-6月营业收入将增长13.00%至165,735.67万元,净利润将增长
10.30%至34,351.53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利润水平,但由于标
的资产中部分泊位仍处于在建状态,业绩尚未完全释放,导致上市公司2017年1-6
月的备考合并每股收益被摊薄。未来随着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上市公司盈
利能力有望提升。为此,上市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能力: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争取尽早实现标的资产的效益释放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标的
资产在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提升标的资
产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

    (2)增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发挥公司在
港口经营上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收购完成后,注入的
泊位与上市公司原有泊位间形成的良好协同效应以及各港口之间的优势互补和
人员、管理等要素的科学整合将促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和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募集资金存
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募集资
金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本次资产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及标的资产对应泊位的
后续建设投入,配套募集资金净额可以满足相关泊位后续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泊位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
险能力,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通过积极推进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集中精
力发展港口装卸、堆存的主营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从根本上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
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节省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
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6)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重视和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五)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的
承诺

    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任何投资、消
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十六、关于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中,置入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其中土地使
用权与部分填海造地的海域使用权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进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行评估。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做出补偿安排,在与
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中进行了约定:补偿期间为自标的资产交割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资产交割日当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减值测试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发生减值则由交易对方以其获得的股份对上市公
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十八、关于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的答复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本次重组经 2017 年第 2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
核,未获通过。并购重组委对本次资产重组的审核意见为:申请材料显示,本次
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及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2017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配套募集资金
定价基准日方案,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
通过该方案,同时广西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调整
配套募集资金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7]67 号)。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取得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
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
[2017]863 号)。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
求,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并购重组委就本次重组提出的审核意
见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整改落实,现将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情况

    1、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拟置入标的公司的具体原因及背景

    交易对方本次拟注入上市公司的泊位分布范围较广,分别位于钦州港域、防
城港域及北海铁山港域,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地域基本一致。因港口泊位资产及运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营较为独立,为方便统筹管理,上市公司通过分设子公司对不同海域的泊位进行
管理。因此,交易对方以在三港新设全资子公司及相关资产无偿划转的形式将相
关泊位注入上市公司,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对港口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三港融合
的统一平台推行广西北部湾港区域的港口结构布局调整。

    此外,根据《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109 号)及《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等相关规定,无偿划转阶段不涉及资产流转税及企业所
得税;无偿划转完成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进行股权交易,满足《关于企业重
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规定的适用特殊
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出于税务筹划的考虑,交易
对方采取上述交易模式,以降低交易税负,提高双方交易意愿,促成本次交易的
顺利完成。

    2、相关资产无偿划转合法、合规

    本次重组拟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为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
股权及防城胜港 100%股权,三家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
房产及海域使用权,上述资产均是按照广西国资委出具的《关于钦州港大榄坪
7#8#泊位码头及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码头相关资产无偿划转
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码头相关资
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防城港 20 万吨级码头防城港渔澫区第四作
业区 402#泊位码头防城港东湾 406#407#泊位码头相关资产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
批复》(桂国资复[2016]38 号、39 号、40 号)无偿划转至拟置入标的公司,上
述资产无偿划转行为合法、合规。

    3、相关资产无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

    虽然上述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
于交易对方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
其他第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且上述资产均在正常运行中。

    4、权属变更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1)相关资产权属变更进展

    本次拟置入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海域使用权,均是从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无偿划转而来,相关资产权属需变更至拟置入标
的公司。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拟置入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权属变更工作
                已经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权利性                                 终止日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人                                        质                                     期

              桂(2017)钦                 广西钦州保                                                          2064 年
                                 钦州                     国有建设用              港口码                   2
              州市不动产权                 税港区二号                     出让                490414.76m       4 月 13
                                 盛港                     地使用权                头用地
              第 0003679 号                  路西面                                                              日

              桂(2017)防                                国有建设用                         共有宗地面积:
                                                                                  港口码                 2     2061 年
              城港市不动产       防城      防城港作业     地使用权/      出让/               498398.19m /房
                                                                                  头用地                        12 月
              权第 0004301       胜港      区等 9 处      房屋(构筑     自建房                屋建筑面积:
                                                                                  /其它                   2     29 日
                    号                                    物)所有权                             3778.39m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拟置入标的公司的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正在稳
                步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一、权属变更已获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或审核同意

     钦州港金谷港区                                                                          1、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州市海洋局、自治
                              国海证
     勒沟作业区 13#、                       港池、                                           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同
1                          2016B45070002                   0.9393          0.20    0.0001%
     14# 泊 位 工 程 项                     蓄水等                                           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200 号
     目                                                                                      2、预计 2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北海港铁山港西           国海证
                                            建设填
2    港区北暮作业区        2014B45051202                  47.8711      6,366.86      3.26%
                                            海造地
     5#、6#泊位工程           733 号
                                                                                             1、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市海洋局、自治
     北海港铁山港西           国海证
                                            港池、                                           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同
3    港区北暮作业区        2014B45051202                   5.2831          1.11    0.0006%
                                            蓄水等                                           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5#、6#泊位工程           749 号
                                                                                             2、预计 1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北海铁山港西港           国海证
                                            建设填
4    区 5 号、6 号泊位     2013B45051201                  47.3434      6,249.33      3.20%
                                            海造地
     仓储工程                 027 号

     防 城 港 东 湾           国海证
                                            建设填                                           1、自治区海洋局已完成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5    403#-407# 泊 位       2011B45060200                   45.778     10,504.90      5.38%
                                            海造地                                           工作,相关换发土地证申请已报至防城港
     码头工程                 714 号
                                                                                             市国土局,防城港市国土局已审核同意,
                                                                                             尚待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续需进行
                              国海证
     防城港件杂货堆                         建设填                                           防城港市国土局土地分宗及权属变更审
6                          2011B45060200                  45.3969     18,318.70      9.38%
     场工程                                 海造地                                           批、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678 号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国海证                                                       3、经与防城港市国土局访谈确认:根据审
     防城港重箱堆场                       建设填
7                         2011B45060200               47.9785      12,856.41      6.58%   查相关申请材料并结合以往经验,后续换
     工程                                 海造地
                             966 号                                                       发土地证、土地分宗及权属变更工作不存
                                                                                          在障碍。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海洋局及
                             国海证                                                       自治区海洋局均已审核同意并报送至自治
     防城港空箱堆场                       建设填
8                         2011B45060200               45.3963      25,694.31     13.16%   区人民政府。后续需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
     工程                                 海造地
                             979 号                                                       审批、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2、预计 3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防城港渔澫港区          国海证
                                          建设填
9    第四作业区 402       2015B45060202                1.4263         741.12      0.38%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海洋局、
                                          海造地
     号泊位工程              344 号                                                       自治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
                                                                                          同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防城港渔澫港区          国海证
                                          港池、
10   第四作业区 402       2015B45060202                3.7737           0.82    0.0004%   2、预计 1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蓄水等
     号泊位工程              357 号

          小计                 -          -                    -   80,733.76     41.35%   -

二、权属变更审批流程相对较长,交易对方已出具兜底承诺

                                                                                          1、相关申请材料已报至自治区海洋局。后

                                                   填海:                                 续需进行自治区海洋局成地验收审批、钦
     钦州港三期工程          国海证       填海、                                          州市国土局换发土地证及权属变更审批、
1                                                  17.131;         8,960.00      4.59%
     1#泊位               074500003 号    港池                                            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港池:2.313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3、北部湾港务集团已出具承诺,将于本次
                                                                                          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
     钦州港金谷港区                                                                       产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
                             国海证
     勒沟作业区 13#、                     建设填                                          完成,北部湾港务集团将按照相关资产的
2                         2016B45070002                4.7418       2,612.73      1.34%
     14# 泊 位 工 程 项                   海造地                                          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
                             193 号
     目                                                                                   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
                                                                                          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1、该两处海域由上市公司已有泊位与本次
                                                                                          重组拟注入泊位共同拥有,因海域证无法
                                                                                          分割,故暂时无法开展该两宗海域证的权
     防城港第四港区                                                                       属变更工作。待完成本次重组及资产整合
                            国海证
3    401-403 泊 位 项                    填海           49.6        8,037.01      4.12%   工作后,实现实际权利人与证载权利人的
                         0645002013 号
     目                                                                                   统一,将立即启动权属变更工作。目前已
                                                                                          取得广西国资委对该两宗海域证后续权属
                                                                                          变更路径的确认文件。后续需进行防城港
                                                                                          市海洋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海
                                                                                          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不动产登记
                                                                                          局换证工作。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3、防城港务集团已出具承诺,将于本次重
     防 城 港 东 湾         国海证
                                         港池、                                           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产
4    403#-407# 泊 位     2011B45060200               14.8435            9.17    0.0047%
                                         蓄水等                                           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
     码头工程               725 号
                                                                                          成,防城港务集团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
                                                                                          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
                                                                                          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
                                                                                          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小计                -          -                    -    19,618.91     10.05%   -

          合计                -          -                    -   100,352.67     51.40%   -


                        (2)结合海域使用权证权属变更的主要程序,权属变更不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拟置入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上述海域使
                 用权的权属已由交易对方变更至拟置入标的公司,权属变更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
                 进中。拟置入标的公司涉及权属变更的海域使用权共 14 宗,其中 9 宗采用海域
                 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另 5 宗因其用途为填海造地且填海工作已完成,因此选择先
                 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后进行权属变更的方式。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及防城港市、钦州市、北海市等地方规章制度,上述权属变更工作的具体程序如
                 下:

                        ①直接进行海域使用权证权属变更及登记

                        首先,原业主单位将权属变更申请材料提交至市级海洋局,市级海洋局审核
                 同意并征求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上述材料及审核意见报至自治区海洋局;然
                 后,自治区海洋局审核同意并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批复,至此,完成
                 海域使用权证权属变更审批流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最后,原业主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级不动产登记局,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并取得权属变更后的海域使用权证。

    ②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后进行权属变更及登记

    首先,原业主单位完成填海工程后向自治区海洋局申报填海造地项目竣工验
收,自治区海洋局组织成地验收相关工作;然后,准备换发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
资料并向市级国土局申请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其次,市级国土局审核同意并征求
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业主单位将与市级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进行权属
调查及出让金缴纳工作;再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级不动产登记局,并换发土
地使用权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第四章,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后,交易
对方持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变更的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土
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转让条件的证明至市级国土局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权属变更,
市级国土局审核同意并征求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批复,至此,完成土地使用
权证权属变更审批流程。

    最后,原业主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级不动产登记局,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并取得权属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14 宗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的海域使用权中的 10 宗已获
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或审核同意,且均已进入实质审核流程并获得实质性进展,
相关审核机关已表明审核无实质性障碍;对于另 4 宗海域使用权证因涉及的审批
流程较长或客观因素限制,短期内无法完成权属变更,交易对方已出具兜底承诺,
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产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对方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
司,待完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综上所述,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且绝大多数资产
权属变更已获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及或审核同意,不存在法律障碍。

    5、交易对方承诺不会对未完成权属变更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

    截至目前,上述泊位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权属变更工作均已完成,海
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
关规定,鉴于拟置入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订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且协议已
生效,因此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上述海域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未
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上述权利。但拟置入标的公司仍存在因海域使用权权属变更
登记暂未完成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
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
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交易对方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6、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本次重组、泊位生产经营及标的资产
评估值造成实质性影响

       (1)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性影响

    交易对方将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拟置入标的公司仅是基于上市公司对三港
统筹管理的背景及交易对方税务筹划的原因而进行的,拟置入标的公司运营泊位
涉及的海域使用权均拥有相关权属证明,在变更登记前未设置任何限制性权利,
且均在交易对方的控制范围内。相关变更登记工作已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大部分
海域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工作将在近期完成。因此海域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属变更
登记的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性影响。

    (2)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泊位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①从港口结构角度分析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事项对泊位生产经营的
影响

    从港口结构上看,港口主要由海域、码头水工建筑、仓库与堆场等构成。本
次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的海域使用权所处位置及对应的港口结构如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防城胜港运营的 402#、406#-407#泊位所涉及的海域使用权分布图




钦州盛港运营的 13#-14#泊位所涉及                     北海港兴运营的 5#-6#泊位所涉及
      的海域使用权分布图                                     的海域使用权分布图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对于评估值占标的资产评估值 10.05%的 4 宗海域使用权证,因涉及的审批
流程较长或客观因素限制,短期内无法完成权属变更。该 4 宗海域在上图中分别
对应防城港 402#泊位的堆场用地、防城港 406#-407#泊位的港池用海、钦州港金
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的码头水工及堆场用地、港池用海。

    码头后方堆场是货物暂时停放、堆存的场所,对应收入结构中的堆存收入,
报告期内拟置入标的公司港口堆存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9%、1.65%
及 1.02%,占比较低,因此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实质性影响。而
码头前沿海域及水工建筑作为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场所,是港口的主体结构,
在泊位生产经营中占据绝对核心地位,从拟置入标的公司收入结构中亦可看出,
报告期内港口装卸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90%。

    该 4 宗海域涉及防城港 406#-407#泊位的港池用海,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
业区 13#-14#泊位的码头水工及堆场用地、港池用海,防城港 402#泊位的堆场用
地。该 4 宗海域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属变更事项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响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防城港 406#-407#泊位收入(A)              721.35            1,494.12            2,930.85

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
                                         3,176.03            4,868.52                    -
位收入(B)

防城港 402#泊位堆存收入(C)                28.44              386.45            2,123.86

收入合计(D)(D=A+B+C)                 3,925.82            6,749.09            5,054.71

营业收入(E)                           22,095.36           38,570.63           40,738.58

占比(F)(F=D÷E)                        17.77%              17.50%               12.41%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防城港 406#-407#泊位收入、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收入以及防城港 402#泊位堆存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拟置
入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小。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的海域使用权证事项对拟置入
标的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该 4 宗海域使用权证权属变更时间较长存在其客观原因,其中钦州的 2 宗海
域使用权证由于其涉及换发土地使用权证后进行权属变更,因此审批流程较长,
但该 2 宗海域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已报送至自治区海洋局,进入实质审核流
程,结合以往权属变更的成功经验,该等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防城港的 2 宗海域使用权证由上市公司已有泊位与本次重组拟注入泊位
共同拥有,因海域使用权证无法分割,故暂时无法开展该两宗海域使用权证的权
属变更工作。待完成本次重组及资产整合工作后,实现实际权利人与证载权利人
的统一,将立即启动权属变更工作。目前交易对方已取得广西国资委对该两宗海
域证后续权属变更路径的确认文件,该等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此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方已做出兜底承诺,将于
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该 4 宗海域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工作,若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对方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
市公司,待完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角度分析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事项对
泊位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拟置入标的公司与交易对
方已签订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且协议已生效,因此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上述海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域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上述权利。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对上述海域使用权未设置任何限制性权利,并承诺在完
成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会对其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
无偿使用上述资产,在此期间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交易对
方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事项不会对拟置入标的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在上述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完成前,权属仍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由于交
易对方为国有独资企业,且主管机关已经明文批复了上述资产转让事项。根据国
有企业管理的相关法规,交易对方上述未变更完成的海域使用权实际操作中并不
存在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可能。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权属变更流程较长的 4 宗海域使用权涉及的泊位收入
占拟置入标的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低,故该 4 宗海域使用权尚未完成权属变更对
拟置入标的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影响。此外,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海
域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交易对方承诺在权属变更完成之前不会对
上述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且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上述资产。
因此,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泊位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3)海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值造成实质性影响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中评协[2011]227 号)资
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五章披露要求第四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
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
告》编制评估报告,并进行恰当披露。”

    又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7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 号)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
列内容(一)产权瑕疵;(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三)重大期
后事项;(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
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
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制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讲解,对上述第
二十六条产权瑕疵披露的要求为:对于产权瑕疵,即评估中所发现评估对象产权
中存在的问题,如房产证上所列示资产与实际所勘查的资产存在不一致的现象;
车辆所有人与持证人不统一;房屋所有人与产权证所列示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等情
况,都属于产权瑕疵。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评估对象中存在产权瑕
疵的问题,应当在特别事项说明中列示,让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评估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报告的信息。

    综前所述,对于本次重组涉及的评估对象,资产评估师已关注了相关资产的
产权问题并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中进行了披露,同时根据权属变更的目前进展、
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访谈、结合以往权属变更的成功经验并参考交易对方出具的承
诺,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因此海域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
属变更登记的事项不会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值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企业评估
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1、泊位资产投入运营前期受到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的影响,业绩有所波动,
未来随着产能逐步释放,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

    (1)钦州盛港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分析

    钦州盛港报告期内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390.16             9,624.05             3,023.81

 营业成本                      4,971.49             7,536.11             1,731.72

 财务费用                      1,190.93             1,703.74               258.38

 营业利润                         -37.87              -180.61              599.28

 利润总额                         -37.66              -180.61              599.28

 净利润                           -37.66              -180.61              599.28

    报告期内,钦州盛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23.81 万元、9,624.05 万元、
6,390.16 万元。2016 年,钦州盛港拥有的大榄坪南作业区 8#泊位、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产,8#泊位与 13#-14#泊位均为各自作业
区内等级最高的泊位,该等泊位有效分担了钦州港区的散货接卸压力,带动货物
吞吐量的大幅上升,投产当年钦州盛港货物吞吐量达到 438.34 万吨,业务规模
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出现增长。2017 年 1-6 月,钦州盛港吞吐量的大幅提升带动
营业收入同步增长,尤其在第二季度,其月均收入为 1,275.48 万元,较第一季
度增长近 50%。

   报告期内,钦州盛港运营泊位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设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泊位类型       通过   货物吞    产能利   货物吞   产能利    货物吞    产能利
                              能力     吐量      用率     吐量     用率      吐量      用率

 大榄坪     2 个 7 万吨级多
                               450   128.99    57.33%   190.37    42.30%   102.11    45.38%
7#-8#泊位    功能用途泊位

  勒沟
            2 个 5 万吨级通
13#-14#泊                      480   180.92    75.38%   247.97    51.66%         -        -
                用泊位
    位

    注 1:设计通过能力为自治区交通厅出具批复的工程初步设计或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立
项文件中,以正常情况对假设输入条件进行设定时,依据船型比例和货源结构测算的估计值,
仅具有参考作用,并不代表实际最大通过能力,货物吞吐量达到设计通过能力时即代表泊位
达产。实践中,通过增加门机等设备能够增加泊位的通过能力。如果假设输入条件变动,吞
吐量可能不足或者超过设计通过能力。在港口行业中,吞吐量超过设计通过能力表示产能利
用相对紧张。该等情况在港口行业中较为普遍,不代表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

    注 2:上表中的货物吞吐量与财务统计口径中的结算吞吐量存在小幅差异,故当期货物
吞吐量与装卸单价的乘积并不等于当期装卸收入;

    注 3:计算 2017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时将当期货物吞吐量进行了年化。

     报告期内,钦州盛港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1,731.72 万元、7,536.11 万元、
4,971.49 万元。2016 年,钦州盛港的变动成本随着营业收入增长有所增加,固
定成本中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费用有所增加。2017 年 1-6 月,钦州盛港营业
成本与营业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钦州盛港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258.38 万元、1,703.74 万元、
1,190.93 万元。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部分在建工程于 2016 年内陆续
达到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钦州盛港的净利润分别为 599.28 万元、-180.61 万元、-37.66
万元,有所波动。2016 年,钦州盛港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随着大榄坪
南作业区 8#泊位、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于 2016 年上
半年投产,钦州盛港吞吐量及营业收入有所提升,但是仍无法覆盖固定成本和费
用的增长,主要包括码头水工等在建工程转固带来的折旧费用的增长、泊位新近
投产带来的经营管理人工成本的增长、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及新增借款带来的财
务费用的增长等。2017 年 1-6 月,钦州盛港营业收入虽较 2016 年 1-6 月大幅增
长,但由于其新投产泊位尚处于投产前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营业收入未完全
覆盖固定成本和费用,导致期间内仍小额亏损。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17 年 1-9 月,钦州盛港的营业收入(未经审计)为 10,216.74 万元,已
  超过 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未经审计)为 651.52 万元,已实现扭亏为
  盈。未来随着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集装箱改造工程的完成及投产,以及勒
  沟作业区 13#-14#泊位产能的释放,港口吞吐量不断提升,钦州盛港盈利能力将
  不断加强。

       (2)北海港兴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海港兴的泊位码头尚处于建设之中,尚未运营。

       (3)防城胜港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分析

       防城胜港报告期内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5,705.19             28,946.58             37,714.77

  营业成本                            9,533.04             18,223.99             18,618.93

  财务费用                            2,770.69              6,990.20              5,924.47

  营业利润                            3,210.21              3,397.67             12,856.92

  利润总额                            3,212.41              3,397.67             12,856.92

  净利润                              2,923.29              3,091.88             10,928.38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7,714.77 万元、28,946.58 万元、
  15,705.19 万元。2016 年,防城胜港营业收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
  是:①受大宗商品需求下降的影响,2016 年防城胜港的货物吞吐量不及预期;
  ②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全国沿海港口货源竞争激烈,为了争取货源,防城胜港
  在港口货物堆存收费方面,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导致当年港口堆存业务收入大
  幅下滑。2017 年 1-6 月,大宗商品市场的回暖以及近期投运泊位的产能释放,
  带动了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期间内货物吞吐量大幅增长,达到
  352.51 万吨,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58.76%;对应营业收入为 5,093.87 万元,已
  达 2016 年全年收入的 77.26%。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 2017 年 1-6
  月的收入增长带动期间内防城胜港的整体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运营泊位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项目       泊位类型   设计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过能力   货物吞                 货物吞吐    产能利    货物吞吐     产能利
                                             产能利用率
                                      吐量                     量        用率      量           用率

20 万吨     1 个 20 万吨
                            1,000   551.47      110.29%    1,031.86    103.19%   1,106.31    110.63%
 泊位        通用泊位

            1 个 20 万吨                                                61.01%
402#泊位                      524   302.49      115.45%      319.68                 501.10    95.63%
             通用泊位

             2 个 5 万吨
406-407#
              级多用途        295    50.02        33.91%       94.39    32.00%      117.36    39.78%
  泊位
                 泊位

           注 1:设计通过能力为自治区交通厅出具批复的工程初步设计或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立
    项文件中,以正常情况对假设输入条件进行设定时,依据船型比例和货源结构测算的估计值,
    仅具有参考作用,并不代表实际最大通过能力,货物吞吐量达到设计通过能力时即代表泊位
    达产。实践中,通过增加门机等设备能够增加泊位的通过能力。如果假设输入条件变动,吞
    吐量可能不足或者超过设计通过能力。在港口行业中,吞吐量超过设计通过能力表示产能利
    用相对紧张。该等情况在港口行业中较为普遍,不代表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

           注 2:上表中的货物吞吐量与财务统计口径中的结算吞吐量存在小幅差异,故当期货物
    吞吐量与装卸单价的乘积并不等于当期装卸收入;

           注 3:计算 2017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时将当期货物吞吐量进行了年化。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18,618.93 万元、18,223.99 万元、
    9,533.04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5,924.47 万元、6,990.20 万元、
    2,770.69 万元。2016 年,防城胜港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因防城港 402#
    泊位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防城胜港于 2015 年增加银行贷款;②随着在建工程陆
    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2017 年 1-6
    月,防城胜港财务费用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①防城胜港的大部分银行借款利率
    随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浮动,且自提款日起满 1 年调整一次,故大部分借款对
    应的利率基准自 2016 年 3 月后才逐步下调;②期间内防城胜港短期借款、长期
    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合计余额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的净利润分别为 10,928.38 万元、3,091.88 万元、
    2,923.29 万元。2016 年防城胜港受到大宗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盈利水平有所
    下降;2017 年 1-6 月,随着大宗商品市场需求的增长,防城胜港的盈利水平有所
    改善,期间内净利润为 2,923.29 万元,已达 2016 年净利润的 94.55%。

           导致报告期内防城胜港的净利润有所波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①宏观经济及大宗商品市场大幅波动导致营业收入随之波动

    受国外经济增速下滑、制造业产能过剩、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我国经
济增速自 2010 年以来逐渐下降。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我国的 GDP 增速
分别为 7.3%、6.9%及 6.7%,宏观经济增速逐步放缓。宏观经济下滑对大宗商品
市场需求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大宗商品贸易的利润,进而对贸易的活跃程
度造成较大影响。自 2014 年初起至 2016 年初,中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一直保持
下降态势,从 2014 年 1 月的 141.08 点下降至 2016 年 1 月的 81.48 点,下降幅
度达 42.25%,2016 年中国大宗市场价格指数一直处于期间内低位。大宗商品行
情自 2016 年下半年来出现了明显好转,2016 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大宗商品价格
指数保持了良好的上涨态势,2016 年至 2017 年 9 月的最高涨幅达 68.07%。




    作为全球航运业晴雨表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 指数)于 2016 年 2 月
一度跌落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最低点 290 点,较其 2008 年的峰值 11,793
点相比跌幅巨大。2016 年初以来,BDI 指数处于波动性上升趋势,但是仍处于历
史上较低水平。自 2016 年下半年开始,BDI 指数涨幅良好,在 2016 年 2 月达到
最低点 290 点后,至 2017 年 9 月最高涨幅达 418.93%。截至 2017 年 10 月 6 日,
BDI 指数收报 1,405 点,较年初上涨 47.43%,并创出近年来新高,航运市场明显
回暖。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大宗商品的良好行情带动了港口行业的回暖。2017 年 1-8 月,我国货物贸
易进出口总额为 17.8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7.1%;同期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为 84.08 亿吨,同比增长 7.7%;同期北部湾港口群完成货物吞吐量 3.36 亿吨,
同比增长 8.45%,港口行业整体经营情况较佳。

    防城胜港前五大客户基本为钢铁生产企业与贸易企业,铁矿石、煤炭等大宗
商品是其主要客户的原材料,因此铁矿石、煤炭为防城胜港主要的吞吐货种,该
等大宗商品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将会对防城胜港货物吞吐总量及收入产生直接
影响。

    铁矿石和煤炭行情在 2016 年处于低谷,2017 年起行情有所转暖,具体情况
如下:

    铁矿石行业:从铁矿石供给角度看,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在 2016 年有所下
滑,2016 年国内铁矿石产量为 128,089.30 万吨,较 2015 年下降了 6.84%,供给
有所下滑,防城胜港 2016 年吞吐总量及收入受铁矿石供给影响有所下降。而 2017
年以来,铁矿石产量出现回暖,2017 年 1-8 月累计产量 86,884.80 万吨,累计
同比上涨 5.50%。从需求角度来看,2017 年 1-8 月我国生铁累计产量 48,723.80
万吨,累计同比上涨 3.97%,需求量同样出现了改善,带动防城胜港吞吐总量和
收入的增长。

    煤炭行业:2016 年上半年,煤炭行业正式开启供给侧改革,全面执行去产
能工作,加之环保方面的严要求,因此造成 2016 年上半年煤炭需求急剧下滑的
趋势,港口煤炭吞吐量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16 年焦煤期货收盘价标准差
达到 295.74,2014 年与 2015 年仅为 63.85 与 69.77,由此可见,受煤炭行业供
给侧改革推进的影响,2016 年煤炭行业波动幅度较大,进而对防城胜港主要客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户的贸易活跃度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2017 年开始,煤炭行情出现了明显
  改善,2017 年 1-6 月焦煤期货收盘价标准差达到 116.84,较 2016 年已有所下降。
  从供给侧看,2017 年 8 月,全国原煤产量 2.91 亿吨,同比增加 4.56%,2017 年
  1-8 月原煤累计产量 22.96 亿吨,同比增加 5.81%。而从需求侧看,防城胜港下
  游主要耗煤产业,如钢铁的产量增速为正。2017 年 8 月,全国粗钢产量 7,459
  万吨,同比增长 8.70%,2017 年 1-8 月全国粗钢产量 5.66 亿吨,同比增加 5.60%。
  随着市场环境的逐步改善,煤炭行业 2017 年景气程度明显好转。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 2017 年 4 月期《大宗商品市场展望》报告预测,2017
  年工业类大宗商品价格趋涨,能源类大宗商品,包括天然气和煤炭价格 2017 年
  预计上涨 26%,其中煤炭价格预计 2017 年上涨 6%;非能源类大宗商品、包括农
  产品、化肥和金属矿产在内预计上涨 3%,其中金属价格预计今年上涨 16%。大宗
  商品市场转暖,将有效提升防城胜港的货物吞吐总量及收入,进一步提升其盈利
  能力。

        综上所述,2016 年大宗商品的市场波动、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均对港口
  大宗商品吞吐量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为应对上述不利环境,维护并稳定优
  质客户,防城胜港在港口货物装卸和堆存收费方面给予客户一定的优惠,造成防
  城胜港 2016 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下降 23.25%。2017 年起,随着大宗商品市场
  的逐步回暖,供给侧改革完成后相关产业达到新平衡,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原材料
  需求有所提升,大宗商品生产及贸易企业对铁矿石、煤炭等的需求也有所回升。
  2017 年 1-6 月,防城胜港营业收入为 15,705.19 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增长 7.70%;
  2017 年 1-9 月,防城胜港的营业收入(未经审计)已达 23,611.74 万元,保持
  稳定增长。

        ②防城胜港 20 万吨码头经营业绩稳定,新建 402#、406#-407#泊位营业收
  入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防城胜港 20 万吨码头及 402#、406#-407#泊位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402#、                   402#、                     402#、
           20 万吨码头                 20 万吨码头               20 万吨码头
                         406#-407#泊位             406#-407#泊位             406#-407#泊位

营业收入   10,611.32       5,093.87     22,353.61       6,592.97      22,136.60      15,578.17

营业成本    5,397.36       4,135.68     10,662.32       7,561.67      11,488.51      7,130.43

利润总额    5,073.89       -1,861.48    11,310.18      -7,912.51       9,200.45      3,656.4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15 年及 2016 年,防城胜港 20 万吨码头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2016 年
利润总额较 2015 年增长 2,109.73 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防城胜港 2015 年专项借
款利息较高,该部分借款绝大部分已于 2015 年末偿还,2016 年内发生的归属于
20 万吨码头的财务费用大幅下降;此外,2016 年公司加大了成本控制力度,期
间内营业成本小幅下降。2017 年 1-6 月,防城胜港 20 万吨码头经营情况基本保
持稳定。防城胜港 20 万吨码头已投入运营多年,泊位等级和自动化程度较高,
总体来说其经营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小,盈利能力较佳。

    防城胜港 402#、406#-407#泊位投入运营时间较短,且后续建设尚未完成,
尚处于生产磨合及产能爬坡期,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市场环境变化对其装卸业务
收入的影响较 20 万吨码头高。2016 年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其装卸业务量大幅下
滑。此外,为了稳定现有优质客户并积极开发新客户,增加客户粘性,防城胜港
堆存业务的免堆期由原来的 30 天延长至 60 天,堆存费率也减半下调,导致 2016
年防城胜港 402#、406#-407#泊位堆存业务收入较 2015 年下滑 2,100.90 万元。
2017 年 1-6 月,402#、406#-407#泊位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半年收入已达 2016
年收入总额的 77.26%。未来随着堆存业务收费标准恢复正常,402#、406#-407#
泊位后续建设完成,产能逐步释放,其营业收入将持续增长。

    2016 年,防城胜港 402#、406#-407#泊位利润总额大幅下降,除了营业收入
下降的影响外,还受到其借款利息费用化及在建工程转固导致财务费用和折旧费
用增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I、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导致的财务费用增长

    2015 年及 2016 年,随着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码头水工、后方陆域
等在建工程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对应的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防城胜港的费用化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费用化利息                            6,992.06                5,924.47

    基于该原因,2016 年防城胜港财务费用有一定幅度提升,进而对当期利润
总额造成了一定影响。

    II、码头水工转固导致折旧费用增加

    因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部分已完工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及购
置资产导致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防城胜港固定资产持续增长,分别为
87,918.22 万元、94,323.49 万元,因此,2015 年及 2016 年防城胜港的折旧费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用亦维持上涨趋势,分别为 4,454.49 万元、5,873.89 万元,2016 年折旧费用较
2015 年增长 1,419.40 万元,导致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上述三个泊位的主
营业务成本仍维持稳定,对当期利润总额造成了一定影响。

    综上,2016 年防城胜港业绩的下降,一方面源于公司针对当时大宗商品市
场波动,为稳定客户所做出的主动应对措施;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泊位处于投产
前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更易于受到借款利息及折旧等刚性成本的不利影响。
进入 2017 年后,随着大宗商品市场的逐步回暖,大宗商品生产及贸易企业对铁
矿石、煤炭等的需求有所回升,防城胜港营业收入的提升有效带动了期间内净利
润的增长,加之营业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及财务费用受债务余额下降和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影响而减少,进一步推动净利润的增长。2017 年 1-6 月防
城胜港的净利润为 2,923.29 万元,已达 2016 年净利润的 94.55%;2017 年 1-9
月防城胜港的净利润(未经审计)为 4,581.30 万元,已远超 2016 年全年净利润。
此外,与上市公司在防城港区泊位的经营情况相比,本次重组拟置入的防城胜港
运营的 20 万吨泊位、402#泊位是目前防城港港区内等级最高的泊位,随着部分
在建泊位的产能释放及大宗商品行业的回暖,防城胜港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
升。

       2、未来随着标的资产在建泊位业绩完全释放后,预期将有效增强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

       (1)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在建泊位的业绩完全释放后的盈利能力分析

       ①钦州盛港在建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业绩

       I、项目基本情况:钦州盛港拥有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及勒沟作
业区13#-14#泊位。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为2个7万吨级多功能用途泊
位,其中7#泊位已于2014年投入运营;8#泊位于2016年上半年投入运营。勒沟作
业区13#-14#泊位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于2016年上半年投入运营。钦州盛港
主要货种包括氧化铝、矿建材料、煤炭、玉米等。上述泊位预计在2022年后将进
入稳定生产期。

       II、销售收入指标:

       i、项目发展前景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位置,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华
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面向东盟合作重要的“桥头堡”
和中国通向东盟国家陆上距离最近的出海通道之一。自2008年以来,钦州市设立
钦州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2010年11月国务院批准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钦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钦州成为连接中国
西南、华南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战略枢纽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新平台。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为2个7万吨级多功能用途泊位,其北侧为
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6#泊位,其中1#-2#泊位为集装箱专用泊位,3#-8#泊
位为多用途泊位。目前,3#-6#泊位正在进行集装箱改造,本次拟置入的7#-8#
泊位的后续建设投入亦主要为集装箱改造设备等各项支出。

    北部湾港务集团对钦北防三港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定位,防城港、北海铁山港
以散货为主,同时发挥集装箱喂给功能;集装箱将通过往来钦北防三港的“穿梭
巴士”航线向钦州港集中,培育区域集装箱枢纽。目前,北部湾港区内已开通了
24条外贸集装箱航线,15条内贸集装箱航线和3条“穿梭巴士”航线,均是以钦
州作为集装箱枢纽;其中于2016年新增了3条外贸集装箱航线,4条内贸集装箱航
线;2017年初至今,已新增了2条外贸集装箱航线,4条内贸集装箱航线。集装箱
航线的持续拓展将为钦州港集装箱业务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散改集,充分发挥钦州港作为集装箱枢纽港的优势,公司
全资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兴港、北部湾港务集团下属
子公司钦州北部湾港务投资有限公司与PSA广西私人有限公司及新加坡太平船务
(私人)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集装箱公司。PSA广西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PSA国际
港务集团下属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集装箱码头运营商,在全球集装箱港口经营
者中排名前列;新加坡太平船务(私人)有限公司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侨资航
运公司之一,拥有近200余艘集装箱船及多功能用途船,航线覆盖至欧洲、澳洲、
新西兰、北美洲、南美洲、非洲、红海、波斯湾、印度次大陆、东南亚及东北亚
等世界各地。通过引进国际著名航运企业参与钦州港的建设运营,将有效提升钦
州港的国际影响力,助力公司“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战略目标
的实现。本次重组完成后,7#-8#泊位也将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与1#-6#泊位形
成良好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钦州港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发挥集装箱集聚效应。

    钦州港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13#-14#泊位为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勒沟作业
区1#-2#、7#-10#泊位已于2013年重组时注入上市公司,本次13#-14#泊位的注入
将扩大上市公司在勒沟作业区的业务规模。随着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泊位“散
改集”工作的推进,上市公司在钦州港区的散货接卸能力有所下滑。本次拟置入
的勒沟作业区13#-14#泊位在其后续建设完成并进入稳定生产期后,将有力提升
上市公司在钦州港区的散货接卸能力。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的后续投入,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集装箱改
造及勒沟作业区13#-14#泊位后续建设将陆续完成,产能逐步释放,为构建环北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部湾区域集装箱枢纽奠定坚实的基础。

   ii、预测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2017 年至 2022 年,钦州盛港运营泊位预测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单位:万吨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设计通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项目     泊位类型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过能力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用率             用率             率                  率                  率                    率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大榄坪    2 个 7 万吨
                                                          48.89%
7#-8#泊   级多功能         450    240    53.33%    220              285     63.33%      410     91.11%      500     111.11%      610     135.56%
  位      用途泊位

 勒沟     2 个 5 万吨
13#-14#   级通用泊         480    320    66.67%    420    87.50%    520    108.33%      570    118.75%      620     129.17%      690     143.75%
 泊位         位

   注:本表中大榄坪 7#-8#泊位的设计通过能力及进行集装箱改造后的吞吐量均为经过折算后取得。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述预测是建立在钦州港区成熟泊位目前运营情况的基础上,与大榄坪南
作业区 7#-8#泊位属于同一作业区的 1#-2#泊位目前主要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
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达到 221.80%、286.48%、308.27%;与勒沟作业区 13#-14#
泊位属于同一作业区的勒沟 7#-8#泊位,报告期内的产能利用率达到 491.28%、
467.22%、565.29%。综上,公司预计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 2022 年产能利用
率为 143.75%、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 2022 年集装箱改造完成后的产能利
用率为 135.56%,低于上述水平。此外,随着北部湾港集装箱“一轴两翼”和“南
向通道”战略的推进,2018 年底公司将实现北部湾港-香港、北部湾港-新加坡
天天班公共航线服务及北部湾港-重庆、成都、昆明等地的天天班海铁联运服务。
陆向-海向物流通道加快箱源集聚,进而促进集装箱吞吐量的提升,2016 年-2020
年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规模预计年均增长 30%。由此可见,公司对钦州盛港泊
位预测期内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的预测是合理且可实现的。

    2017 年 1-9 月,在钦州盛港大部分泊位投产仅一年,产能尚处于爬坡期,
以及泊位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对码头货物装卸的影响下,钦州盛港货物吞吐量仍
达到 442.00 万吨,超过 2016 年全年货物吞吐量,钦州盛港泊位产能释放速度
较快,货物吞吐量增长动力强劲。

    货物吞吐量增长的影响直接在钦州盛港的盈利能力上有所反映。虽然 2017
年 1-6 月钦州盛港仍处于亏损状态,但较上年而言亏损幅度已明显缩窄。根据
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7 年 7 月钦州盛港已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收入完全
覆盖成本及费用,后续泊位吞吐量的提升将带动营业收入与利润的快速提升。
2017 年 1-9 月,钦州盛港实现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216.74 万元,已超过
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未经审计)为 28.36%,已高于预测的 2017 年
毛利率 22.03%;净利润(未经审计)为 651.52 万元,已远超预测的 2017 年全
年净利润 260.12 万元。

    未来随着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集装箱改造及勒沟作业区
13#-14#泊位后续建设陆续完成,钦州盛港产能将逐步释放,预计到 2022 年泊位
进入稳定生产期,届时钦州盛港的产能利用率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将得以增强。

    iii、预测销售收入

    随着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及勒沟作业区13#-14#泊位产能的释放,2022
年钦州盛港散货吞吐量预计将达到750万吨左右,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同时,
钦州盛港计划进行集装箱改造,未来集装箱吞吐量将有所上升,2022年钦州盛港
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将达到550,000TEU左右,进而有效带动营业收入的上升。根据


                                   1-2-6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吞吐量和堆存能力预测,结合钦州盛港报告期内装卸堆存业务的综合收费标准,
           经测算,钦州盛港营业收入2022年预计将增长至35,854.61万元。具体预测数据
           如下:

业务类别                      货种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散货(主要为氧化铝、锰 吞吐量(万吨)         560            640           680           700          720        750

           矿、铬矿、木片、煤炭等)
                                     金额(万元)    13,697.97     15,679.68      16,686.12     17,204.16    17,723.81 18,491.62
 装卸
                                     吞吐量(TEU)        -              -      125,000.00 280,000.00 400,000.00 550,000.00
                   集装箱
                                     金额(万元)        -              -         3,537.74      7,937.11     11,356.74 15,640.31

 堆存                -               金额(万元)     539.25        614.21         880.53       1,182.36     1,420.37    1,722.68

                      合计                           14,237.22 16,293.90          21,104.39     26,323.64    30,500.92 35,854.61


                 III、销售成本指标:根据项目折旧、劳务费用、动力成本、人力成本和各
           项费用测算营业成本总规模。2017年至2022年,钦州盛港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部
           分通过测算得出,变动成本部分将预期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预测进入稳
           定生产期后钦州盛港的毛利率为37.92%,与上市公司2016年度装卸堆存业务毛利
           率基本相仿。经测算,钦州盛港营业成本2022年预计将增长至22,258.25万元。
           2017年至2022年具体预测数据及测算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测算依据

                                                                                                 按照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进度、
     项目折旧      1,850.17     2,526.98   4,890.01     6,815.59       6,815.59      6,815.59
                                                                                                 设备使用状态及折旧政策计提

                                                                                                 根据预测吞吐量对所需劳务量
                                                                                                 进行预测,同时采用市场上平
    外付劳务费
                   6,553.53     6,746.90   7,184.50     8,167.78       8,627.20      9,532.31 均劳务价格对单价进行预测,
        及租费
                                                                                                 二者的乘积即为劳务费用预测
                                                                                                 金额

                                                                                                 根据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
     动力成本       483.92       553.06     792.86      1,064.63       1,278.94      1,551.15
                                                                                                 与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

                                                                                                 根据泊位规模及项目建设情况
                                                                                                 对所需人工数量进行预测,同
    人力成本及                                                                                   时采用市场上平均工资对单位
                   2,213.01     2,496.35   2,945.02     3,413.44       3,887.69      4,359.20
         其他                                                                                    人力成本进行预测,二者的乘
                                                                                                 积即为人力成本预测金额,同
                                                                                                 时参考以往泊位运营经验测算



                                                              1-2-6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11,100.64 12,323.28 15,812.38 19,461.44 20,609.42 22,258.25                  -


       IV、费用指标:财务费用是综合考虑钦州盛港负债水平、还款计划、利息率
 及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泊位后续建设后计算得出;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和
 无形资产摊销,该部分费用较为稳定,人工成本根据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用等
 进行预测,无形资产摊销根据钦州盛港无形资产情况及摊销政策进行预测,同时
 参考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其他相关费用。

       V、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017年至2022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60.12万元、
 1,154.92万元、2,470.97万元、3,981.60万元、5,967.68万元和8,901.00万元。
 本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35,854.61万元,新增净利润
 8,901.00万元。

       ②北海港兴在建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业绩

       I、项目基本情况:北海港兴拥有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为 2
 个 15 万吨级通用泊位,目前该部分泊位已完成码头水工建设及后方吹填工程,
 后方陆域及配套设施正在设计中,预计 2018 年达到盈亏平衡,2022 年将进入稳
 定生产期,主要货种将包括白泥、煤炭、卷钢、焦炭等。

       II、销售收入指标:

       i、项目发展前景

       北海铁山港区位于北部湾畔、北海市东部、铁山港岸边,是北海市工业建设
 的主阵地,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工业区之一。铁山港工业区充分发挥其深水
 岸线和紧靠广东的区位优势,重点建设铁山港高等级泊位和深水航道,承接产业
 转移,发展能源、化工、林浆纸、船舶修造、港口机械等临港型产业及配套产业。

       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为 2 个 15 万吨级通用泊位,其南侧
 为 1#-4#泊位。1#-2#泊位、3#-4#泊位已分别于 2013 年重组、2015 年非公开发
 行时注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完成后,5#-6#泊位也将注入上市公司,2 个 15 万
 吨级泊位的注入将大幅提升铁山港区的货物吞吐能力,也有利于临港工业的发
 展。国务院已于 2015 年批复同意北海港口岸扩大开放,北海港口岸扩大至辖区
 内石步岭、铁山、涠洲岛三个港区,这意味着北海港口岸将取得参与全球经济合
 作的国际通行证,迈入大港时代。截至目前,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1#-2#

                                         1-2-7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泊位已通过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上市公司未来将集中精力构建铁山港区大宗干
散货运输体系,辅助发展集装箱运输体系,同时打通北海-铁山港区进港铁路,
构建内外畅通的集疏运体系。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的后续投入,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将
完成竣工验收并尽快达产,在北海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的利好政策下不断增加码
头业务量,为临港工业企业的进口原料及出口成品搭建更为便捷的通道。

   ii、预测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海港兴仍处于建设当中,尚未正式投产。正式投
产后,北海港兴将主要提供货物的装卸、堆存和相关的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以及港
口综合物流服务。北海港兴下属 2 个 15 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 764
万吨。

    鉴于北暮作业区 5#-6#泊位尚未投产,公司在预测其未来产量及产能利用率
时,选择毗邻上述泊位的北暮作业区 3#-4#泊位自 2013 年投产以来的运营情况
作为参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

货物吞吐量(万吨)      126.32       507.93       648.31        876.13          525.00

产能利用率              21.05%       84.66%      108.05%       146.02%         175.00%

净利润(万元)         -379.18    1,826.25      2,087.41      3,739.53        3,241.87

    注:计算 2017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时将当期货物吞吐量进行了年化。

   参考上述北暮作业区 3#-4#泊位运营情况,2017 年至 2022 年,北海港兴所
属泊位预测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1-2-7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单位:万吨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设计
           泊位
 项目              通过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类型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利     结算吞吐     产能利     结算吞吐       产能利
                   能力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用率            用率                用率                用率       量           用率       量             用率
                            量            量                 量                  量

            2个
北暮作业
           15 万
区 5#-6#            764     50    6.54%    690    90.31%    795      104.06%    900      117.80%        1,005    131.54%        1,060      138.74%
           吨级
  泊位
           泊位

   注:本表中涉及集装箱的吞吐量均为经过折算后取得。




                                                                  1-2-7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北暮作业区 3#-4#泊位的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 108.05%、
146.02%、175.00%。而公司预计北暮作业区 5#-6#泊位 2022 年产能利用率仅为
138.74%,基本低于上述水平,由此可见,公司对 5#-6#泊位预测期内的产量及
产能利用率的预测是合理且可实现的。

    此外,北海铁山港临港工业的蓬勃发展态势将进一步扩大北海港兴泊位的
货源基础、助力泊位吞吐量的快速增长。2017 年 4 月 24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
式批复同意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龙港新区规划范围涵盖北海市合
浦县、玉林市博白县,采取“一区两园”的建设模式,包括北海铁山港东岸临
港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北海铁山港区紧邻玉林龙潭产业园,根据对该产
业园区内企业的调研,预计到 2020 年散杂货运输需求将达到 1,235 万吨,将促
进北海铁山港区货物吞吐量的提升。

    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三家贵港码头公司,实现北海铁山港与贵港
港的“江-铁-海”和“江—路—海”联通。从公路效益角度看:贵合高速开通
后,贵港港到铁山港无需绕道至玉铁高速,公路运距缩短约 35 公里,加之珠江
-西江经济带(广西)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
半收取的优惠政策,贵港港集装箱堆场-铁山港集装箱堆场的拖车过路费会下降
300 元/单拖;从铁路效益角度看:三家贵港码头公司港区内均设铁路专用线,
通过贵港站-铁山港站的铁路运输,实现“江-铁-海”联动。目前铁路总公司大
力发展、扶持铁水联运业务,在此背景下公司有望获得南宁铁路局给予的 30%
铁路运费下浮政策,进而大幅降低从贵港港中转后通过铁路集港(货物进港)
到北部湾港的铁路运输成本;从运输效率角度看:目前,贵港港中转货物通过
公路或铁路至北部湾港集港(集港时间 1 天内),再通过北部湾港直航至北方港
口(航行时间 7-8 天),中转周期可以控制在 10 天左右,相较原本水路运输路
线(贵港港中转货物通过内河驳船运输至南沙港,后换海船中转运输至华东、
北方港口),极大地提升货物运输效率,缩短运输时间。公司“江-铁-海”和“江
—路—海”多式联运作用的发挥将促进北部湾港吞吐量的大幅增长。

    未来随着北海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后续建设推进并投产,北
海港兴产能逐步释放,预计到 2022 年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届时北海港兴的产
能利用率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

   iii、预测销售收入

   北海港兴所处的北海铁山港区 2015 年、2016 年实现货物吞吐量分别为
1,998.91 万吨、2,138.72 万吨,增长 6.99%;2017 年 1-9 月实现货物吞吐量
1,740.30 万吨,同比增长 10.46%,期间内货物吞吐量持续增长。北海港兴所拥


                                   1-2-7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有的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与 3#-4#泊位毗邻,规模完全一致。
           3#-4#泊位于 2013 年下半年投产,2014 年即实现 507.93 万吨货物吞吐量,2017
           年 1-6 月货物吞吐量已达 525.00 万吨,目前 3#-4#泊位已基本达到满负荷运营
           状态,因此,铁山港域新增的港口业务将分流至 5#-6#泊位。此外,作为服务铁
           山港临港工业的核心泊位,在港区内上市公司其他泊位基本满负荷运营的情况
           下,临港工业迅速增长的货物装卸需求将主要由 5#-6#泊位予以消化,由此可见,
           北海港兴运营的 5#-6#泊位存在较强的增长潜力。

               基于前述情况,未来随着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后续建设及产
           能的逐步释放,北海港兴吞吐量 2022 年预计将超过 1,000 万吨,泊位将进入稳
           定生产期。根据吞吐量和堆存能力预测,结合毗邻的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3#-4#泊位装卸堆存业务的综合收费标准,经测算,北海港兴营业收入 2022 年预
           计将增长至 23,088.13 万元。2017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业务类别                     货种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散货(主要为煤炭、白泥、吞吐量(万吨)        50            650          750          850          950        1000

             沙、钢坯、粮食等)      金额(万元)     1,022.39    13,357.57      15,489.64     17,642.70 19,816.91 20,964.20
 装卸
                                    吞吐量(TEU)        -        40,000.00      45,000.00     50,000.00 55,000.00 60,000.00
                   集装箱
                                    金额(万元)        -         1,132.08       1,279.95     1,429.28    1,580.07    1,732.33

堆存及港
                     -              金额(万元)        -          250.00         289.34       329.06      369.18     391.60
口管理费

                      合计                           1,022.39    14,739.64      17,058.93     19,401.05 21,766.15 23,088.13


               III、销售成本指标:根据项目折旧、劳务费用、动力成本、人力成本和各
           项费用测算营业成本总规模。2017 年至 2022 年,北海港兴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
           部分通过测算得出,变动成本部分预期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预测 2022
           年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北海港兴的毛利率为 38.76%,同港域的上市公司子公
           司北海兴港 2016 年毛利率为 40.48%,北海港兴稳定生产期的毛利率略低于北海
           兴港 2016 年的毛利率。经测算,北海港兴营业成本 2022 年预计将增长至
           14,140.31 万元。2017 年至 2022 年具体预测数据及测算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测算依据

                                                                                              按照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进度、
    项目折旧      312.82      3,980.74    4,357.76     4,357.76       4,357.76     4,357.76
                                                                                              设备使用状态及折旧政策计提




                                                             1-2-7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成本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测算依据

                                                                             根据预测吞吐量对所需劳务量
                                                                             进行预测,同时采用市场上平
外付劳务
             437.77   5,236.02   5,591.56   5,827.11    6,132.65   6,255.42 均劳务价格对单价进行预测,
费及租费
                                                                             二者的乘积即为劳务费用预测
                                                                             金额

                                                                             根据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
动力成本     47.60     618.79     713.99     809.19      904.39    951.99
                                                                             与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

                                                                             根据泊位规模及项目建设情况
                                                                             对所需人工数量进行预测,同
                                                                             时采用市场上平均工资对单位
人力成本
             163.76   1,788.85   2,006.36   2,263.87    2,471.39   2,575.15 人力成本进行预测,二者的乘
 及其他
                                                                             积即为人力成本预测金额,同
                                                                             时参考以往泊位运营经验测算
                                                                             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961.95    11,624.40 12,669.68 13,257.93 13,866.19 14,140.31                     -


           IV、费用指标:财务费用是综合考虑北海港兴负债水平、还款计划、利息率
    及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泊位后续建设后计算得出;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和
    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等,该部分费用较为稳定,人工成本根据管理人员工资及
    福利费用等进行预测,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根据北海港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情况及折旧摊销政策进行预测,同时参考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其他相关费用。

           V、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017 年至 2022 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471.42 万元、
    704.34 万元、1,397.78 万元、2,603.40 万元、3,610.38 万元和 4,437.29 万元。
    本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预计每年新增营业收入 23,088.13 万元,新增净利润
    4,437.29 万元。

           ③防城胜港在建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业绩

           I、项目基本情况:防城胜港拥有防城港 20 万吨泊位、防城港 402#泊位、
    406#-407#泊位,为 2 个 20 万吨级通用泊位、2 个 5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其中防
    城港 20 万吨泊位已运营多年,主要货种包括金属矿石、煤炭及制品等。在建泊
    位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预计 2022 年将进入稳定生产期。

           II、销售收入指标:

           i、项目发展前景

           港口具有吸引对运输需求量大的重化工业以及加工业、制造业等行业的独特
    优势,因此港口城市具备发展临港工业的独特优势。防城港市凭借其临港优势,

                                               1-2-75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近年来加快培育粮油加工、钢铁、电力和化工等四大支柱产业,着力构建食品、
冶金、石化、能源、建材、电子、制药和农产品加工等八大工业体系,通过临港
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随着防城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吸引
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防城港市,临港工业区的发展促进了防城港相关
泊位的发展。

   防城港 402#泊位为 20 万吨通用泊位,具备大型船舶停靠条件,随着经济的
发展,未来船舶趋向大型化,码头吨位较大有利于提高港口泊位在现代港口业务
中的竞争力,吨位较大的优势将会为相应港口泊位带来更大的业务量,同时码头
泊位作业效率也将高于港区内其他小吨位泊位。未来,随着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
402#泊位的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

   防城港 406#-407#泊位位于渔澫港区的东侧、现有 20 万吨级码头北侧 700
米处,为两个 5 万吨级多用途泊位。406#-407#泊位的建设将会与本次拟注入的
20 万吨码头、402#泊位以及上市公司已有的 403#-405#泊位形成良好的规模效应
和协同效应,强化原有煤炭装卸及相关业务、铁矿石装卸及相关业务、其他货物
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上市公司将会加强码头建设能力,着力提高码头泊位作
业效率,优化公司码头资源配置和功能布局,并加快推进港口相关集疏运基础设
施建设,为扩大港口服务腹地提供保障。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的后续投入,堆场、道路、供电、环保、安全、机械等配
套设施设备建设的完工,上述泊位吞吐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增强。

   ii、预测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防城胜港拥有的 20 万吨码头已稳定运营多年。2017 年至 2022 年,防城胜港
402#泊位以及 406#-407#泊位预测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




                                  1-2-7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单位:万吨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设计
            泊位类
  项目                通过
              型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结算
                      能力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用              产能利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吞吐
                                      率                率                    率                率                     率                  用率
                             量                  量              量                    量                   量                 量

            20 万吨
                                                                                                                                         190.84%
402#泊位    级通用     524    600    114.50%    700    133.59%     800     152.67%     850      162.21%     900      171.76%   1,000
             泊位

            5 万吨
406#-407#
            级多用     295    100     33.90%    200     67.80%     300     101.69%     400      135.59%     500      169.49%      550    186.44%
   泊位
            途泊位

   注:本表中的设计通过能力为将集装箱吞吐能力折算后取得。




                                                                 1-2-7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防城港区的自有泊位主要为通用泊位、粮食码头泊位、专
业化码头泊位等,其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泊位类型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

通用泊位                       123.08%                 117.87%                129.88%

粮食码头泊位                   250.22%                 238.46%                293.47%

专业化码头泊位                 304.40%                 320.69%                292.89%

   注:计算 2017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时将当期货物吞吐量进行了年化。

   由上表可知,防城港区内的部分泊位产能利用率已达 200%-300%,随着门机、
皮带机等设备的配置,泊位自动化及先进化水平的提升,泊位产能利用率水平
可继续攀升。公司预计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 2022 年产能利用率分
别为 190.84%、186.44%,由此可见,公司对上述泊位预测期内的产量及产能利
用率的预测是合理且可实现的。

   未来随着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后续建设陆续完成及配套设施逐步完
善,防城胜港产能逐步释放,预计到 2022 年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届时防城胜
港的产能利用率将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

   iii、预测销售收入

   防城胜港主要吞吐货种为铁矿石、煤炭,占其年吞吐总量的比例超过 90%,
因此钢材、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商品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对防城胜港货物吞吐总
量及收入亦产生了直接影响。

    大宗商品行情自 2016 年下半年来出现了明显好转,2016 年下半年开始,中
国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保持了良好的上涨态势,2016 年至 2017 年 9 月的最高涨幅
达 68.07%。大宗商品的良好行情带动了港口行业的回暖。2017 年 1-8 月,我国
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 17.8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7.1%;同期全国港口完成货物
吞吐量为 84.08 亿吨,同比增长 7.7%;同期北部湾港口群完成货物吞吐量 3.36
亿吨,同比增长 8.45%,港口行业整体经营情况较佳。

    市场需求的变化带动了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货物吞吐量大幅
增长,2017 年 1-6 月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的货物吞吐量达 352.51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 58.76%,对应营业收入达 5,093.87 万元,已达 2016 年
全年收入的 77.26%。


                                         7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防城胜港未来具备较佳的发展前景,随着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
           产能的逐步释放,加之与防城胜港拥有的 20 万吨泊位以及上市公司拥有的
           403#-405#泊位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防城胜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
           预计 2022 年将实现散货吞吐量 1,550 万吨。根据吞吐量和堆存能力预测,结合
           防城胜港装卸堆存业务的综合收费标准,经测算,防城港 402#泊位及 406#-407#
           泊位营业收入 2022 年预计将增长至 27,520.07 万元。2017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
           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业务类别                     货种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散货(主要为煤炭、金属 吞吐量(万吨)        700            900           1100          1250       1400        1550
 装卸
              矿石、矿建材料等)     金额(万元)     11,613.95 15,119.08          18,710.11     21,527.55 24,412.58 27,366.44

堆存及港
                      -             金额(万元)      65.20          84.87         105.03        120.85     137.04      153.62
口管理费

                      合计                           11,679.14 15,203.95       18,815.14        21,648.40 24,549.62 27,520.07


                保守预计防城胜港 20 万吨泊位在上述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时实现的销
           售收入能够保持在 2016 年水平,即 22,353.61 万元。

                III、销售成本指标:根据项目折旧、劳务费用、动力成本、人力成本和各
           项费用测算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对应的营业成本总规模。2017 年至 2022
           年,防城胜港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对应的营业成本中固定成本部分通过测
           算得出,变动成本部分预期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预测 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对应的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毛利率为 43.16%,高于上市公司
           2016 年装卸堆存毛利率 37.00%,低于 20 万吨泊位 2016 年的 52.30%的毛利率。
           经测算,防城胜港在建泊位营业成本 2022 年预计将增长至 15,643.08 万元。2017
           年至 2022 年的具体预测数据及测算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测算依据

                                                                                                  按照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进
    项目折旧      2,644.85     4,101.85   4,550.85      4,550.85        4,550.85      4,550.85 度、设备使用状态及折旧政策
                                                                                                  计提

                                                                                                  根据预测吞吐量对所需劳务
   外付劳务费
                  5,774.62     6,228.80   6,672.98      7,011.11        7,359.25      7,707.38 量进行预测,同时采用市场上
     及租费
                                                                                                  平均劳务价格对单价进行预


                                                                7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成本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测算依据

                                                                                     测,二者的乘积即为劳务费用
                                                                                     预测金额


                                                                                     根据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
 动力成本      567.24      729.30      891.37     1,012.92    1,134.47    1,256.02
                                                                                     与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

                                                                                     根据泊位规模及项目建设情
                                                                                     况对所需人工数量进行预测,
                                                                                     同时采用市场上平均工资对
人力成本及
              1,067.89    1,324.61    1,582.07    1,763.74    1,945.98    2,128.82 单位人力成本进行预测,二者
   其他
                                                                                     的乘积即为人力成本预测金
                                                                                     额,同时参考以往泊位运营经
                                                                                     验测算其他相关费用

  合计       10,054.60   12,384.56   13,697.28   14,338.62   14,990.55   15,643.08                 -


             保守预计防城胜港 20 万吨泊位在上述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时销售成本
     能够保持在 2016 年水平,即 10,662.32 万元。

             IV、费用指标:财务费用是综合考虑防城胜港负债水平、还款计划、利息率
     及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泊位后续建设后计算得出;管理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和
     无形资产摊销等,该部分费用较为稳定,人工成本根据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进
     行预测,无形资产摊销根据防城胜港无形资产情况及摊销政策进行预测,同时参
     考以往泊位运营经验预计其他相关费用。

             V、项目经济效益分析:2017 年至 2022 年,402#泊位及 406#-407#泊位对应
     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4,306.82 万元、-2,598.11 万元、150.62 万元、2,513.86
     万元、4,348.93 万元和 6,557.04 万元,预计 402#、406#-407#等在建泊位项目
     进入稳定生产期后且 20 万吨泊位维持 2016 年盈利水平(考虑所得税税率变化后
     的净利润为 8,482.64 万元)的基础上,预计防城胜港每年净利润为 15,039.68
     万元。

             公司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中在建泊位在 2017 年-2022 年的收入及净利润的
     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对本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影响

                                                      8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①测算的假设前提

           I、本次重组能够顺利实施,为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数量为 146,305,531 股;

           II、鉴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数量暂无法确定,以下测算的财务指标未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假设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均自筹解决;

           III、假设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维持在 2016
       年水平;

           IV、假设本次注入上市公司的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能够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对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V、假设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均以上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自筹解决,
       按照 2017 年 10 月末借入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 50%,2018 年 1 月初借入配套募集
       资金总额的 30%,2018 年 6 月末借入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 20%,2022 年 8 月末偿
       还第一笔银行借款,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1 至 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75%
       测算。

            ②标的资产在建泊位业绩完全释放后,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I、标的资产的注入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在建项目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钦州盛港(万元)            260.12        1,154.92        2,470.97    3,981.60     5,967.68      8,901.00

北海港兴(万元)            -471.42        704.34         1,397.78    2,603.40     3,610.38      4,437.29

防城胜港(万元)           5,985.45       7,694.16        10,442.88   12,806.13    12,831.56    15,039.68

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归属上市
                                                                45,173.8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5,089.51
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外部融资利息(万元)    498.75        5,386.50        5,985.00    5,985.00     5,985.00      5,486.25

重组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50,449.23     49,340.75        53,500.47   58,579.97    61,598.46    68,065.56

                                                     8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在建项目预测期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重组完成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50,364.90        49,256.42        53,416.14    58,495.64     61,514.13        67,981.23
  净利润(万元)

                 II、标的资产的注入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实际数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股本(万股)         124,025.94                                           138,65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5,173.84      50,449.23 49,340.75            53,500.47   58,579.97 61,598.46 68,065.56
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5,089.51      50,364.90 49,256.42            53,416.14   58,495.64 61,514.13 67,981.2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42             0.3638      0.3558         0.3858         0.4225      0.4443        0.490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635             0.3632      0.3552         0.3852         0.4219      0.4436        0.4903
股)

                 现阶段公司本次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标的资产中部分泊位仍处于在建过程
          中,部分尚未进入稳定生产期,在建项目的建设及泊位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
          时间。经谨慎预计,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6 年小幅摊薄。未来,随着上述在建泊位产能逐步释放,预
          期上市公司 2019 年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将超过
          2016 年水平;2022 年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将进一步提升,较 2016 年上市公司对应指标分别增长
          34.78%和 34.86%,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综上,标的公司由于部分在建泊位资产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当期折旧和费
          用化利息支出大幅增加,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盈利能力有所波动。
          未来随着相关泊位的产能逐步释放,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均将有所增长,并将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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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抵消固定成本费用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标的公司在建项目进入稳定生产期后,预
计能够实现净利润达 28,377.97 万元,具有较佳的盈利能力。

    3、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1)港口行业的发展前景良好

    港口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枢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港口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商
品贸易及货物运输需求,经济增长率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长有较高的相关性。

     项目               科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GDP 增长      增幅                             6.9%         6.7%         6.9%          7.3%

货物贸易进出口   金额(万亿元)                  13.14         24.3         24.6          26.4
    总值         增幅                            19.6%       -0.9%         -7.0%          2.3%

                 吞吐量(亿吨)                   62.5       132.0         127.5        124.5
  货物吞吐量
                 增幅                             7.5%         3.5%         2.4%          5.8%

                 吞吐量(亿吨)                   20.0         38.5         36.6          35.9
外贸货物吞吐量
                 增幅                             7.3%         5.1%         2.0%          6.8%

                 吞吐量(万 TEU)               11,464      22,005        21,156       20,244
 集装箱吞吐量
                 增幅                             8.8%         4.0%         4.5%          6.4%

   数据来源:统计局、交通部、中国港口协会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增长要素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日益突破国界限制,
更加便捷地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了全球范围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中典型表现之一
就是货物贸易的规模空前扩大。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货物贸易的数量日趋增
大,带来对海运的极大需求。截至 2017 年 10 月 6 日,代表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
走势晴雨表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收报 1405 点,较年初上涨 47.43%,
并创出近年来新高,航运市场明显回暖。

    2017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稳健复苏,总需求保持强劲,贸易及进出口增
速也逐步改善。2017 年上半年,我国 GDP 为 381,490 亿元,同比增长 6.9%;2017
年 1-8 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17.8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7.1%。在宏观经
济和贸易整体回暖的背景下,港口行业直接受益,增速整体将与经济发展趋同。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逐步上升,中国在世界中的体量和影响力已经举足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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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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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区域乃至全球贸易中承担重要角色,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中国港口的飞速发
展。目前,我国港口已与世界 200 多个国家、600 多个主要港口建立了航线联系。
我国 90%以上的外贸货物通过港口进出,港口行业将受益于我国在区域以及全球
贸易中角色的提升。

    标的公司所处防城港域、钦州港域、铁山港域属于北部湾港口的组成部分,
北部湾港口群的直接经济腹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广西乃至全国各省市中发展
最快、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近年来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此外,广西北部湾港
口是我国西南、中南出海的大通道、“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构建
“一带一路”战略海上运输大通道的关键节点和连接中国-东盟的重要门户,随
着“一带一路”合作的蓬勃发展、广西与东盟贸易的快速发展,广西北部湾区域
内港口的发展进一步加快。2017 年至今,广西北部湾港口航线新增 6 条,其中
外贸航线 2 条、内贸航线 4 条,标的公司区域内航线的增加有利于增加货源并推
动未来业绩的提升。综上,受益于宏观经济的复苏、港口行业的良好发展以及国
家政策层面的支持,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将有所保障。

    (2)市场竞争及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

    受益于全球经济回暖、航运产业景气度回升等因素,自 2016 年下半年起,
国内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速均持续上涨,根据交通运输部
的数据,2017 年 1-8 月全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累计完成 840,782 万吨,
同比增长 7.7%;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5,618.11 万 TEU,同比增长 8.8%。从
上市公司业绩层面来看,因吞吐量升高,港口营业收入得以提升,叠加“一带一
路”和供给侧改革因素,港口行业良好发展的态势未来将具有极大可持续性。

    港口行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具有相同或交叉经济腹地的港口之间的竞争,同
一港口群内的港口由于经济腹地往往临近或重叠,竞争相对激烈。上市公司目前
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湛江港。湛江港同属西南沿海深水良港,其直接腹地为湛江市
为主的粤西地区,并辐射西南、华南、华中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北部湾港口群
的直接经济腹地以广西为核心,向外辐射广东、西部地区、泛珠三角以及东南亚
等区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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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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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北部湾港口群的直接腹地与湛江港的直接腹地并不重合,在间接
腹地与湛江港存在一定竞争关系。受益于港口行业良好发展的态势以及区域港口
行业良好的经营表现,2017 年 1-6 月,北部湾港口群完成货物吞吐量 3.36 亿吨,
同比增长 8.45%,上市公司及湛江港均受益于区域经营向好的大环境,期间内货
物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 14.4%及 15.3%。港口行业的良好经营表现带动了区域内
港口的业绩上升,将有助于提升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3)深化“三港”协同布局有助于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本次重组将进一步置入“钦北防”三港的优质泊位,未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
明确三港分工形成资源集中,强化三港协同形成发展集聚,提升港口区域竞争力:
防城港区将以大宗散货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将通过往来钦北防三
港的“穿梭巴士”航线向钦州港集中,此外,通过与世界领先的集装箱码头运营
商新加坡 PSA 国际港务集团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钦州港的集装箱吞吐能
力,发挥集装箱集聚效应;北海铁山港区将打造辐射桂东南、中南的主通道,搭
建西江-铁路-海港物流渠道,并发挥集装箱喂给功能。

    在北部湾港区分工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将以规划为牵引,突出各港区在功能
上的协同,逐步构建环北部湾区域集装箱枢纽。上市公司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强
智慧港口建设,推动港区信息化操作管理系统的互通共享,实现各港区在运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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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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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的协调。

    上市公司加强“钦北防”重点港区建设,一方面对现有泊位实施升级改造,
另一方面适时推进大型专业化泊位建设,同时积极整合股东在广西地区的优质港
口泊位,不断优化港口结构,深化三港协同布局,有助于提升标的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的稳定性。

    (4)结合目前经营业绩,拟置入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2017 年 1-6 月,因泊位尚处于投产前期,营业收入未完全覆盖固定成本和费
用,钦州盛港期间内净利润为-37.66 万元。随着泊位产能的逐步释放,2017 年
1-7 月钦州盛港的累计营业利润(未经审计)为 283.35 万元,2017 年 1-9 月钦
州盛港的累计营业利润(未经审计)为 766.76 万元,钦州盛港目前已实现扭亏
为盈,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一般而言,上半年为港口行业淡季,而 2017 年上半年防城胜港仍实现了
2,923.29 万元的净利润,为 2016 年全年净利润的 94.55%。2017 年 1-9 月,防
城胜港的净利润(未经审计)为 4,581.30 万元,已远超 2016 年全年净利润,经
营业绩显著提升,盈利能力逐步恢复。

    综上所述,在港口行业良好发展前景及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货物吞吐量快速
增长的利好因素作用下,拟置入标的公司近期的经营业绩已显著提升,盈利能力
明显增强。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强化三港协同形成发展集聚,不断提升
港口的区域竞争力,进一步保障拟置入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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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如下各项风险因
              素: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批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未
              经核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在后续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各种不利情形从而导致本次交易存在
              被暂停、中止、取消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各自
              的诉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交易各方可能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

                   3、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的风险。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的风险。

                     三、拟置入标的公司海域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风险

                     本次拟置入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海域使用权,均是从
              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无偿划转而来,相关资产权属需变更至拟置入标
              的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拟置入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权属变更工作
              已经完成,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一、权属变更已获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或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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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钦州港金谷港区                                                                        1、钦州市人民政府、钦州市海洋局、自治
                             国海证
     勒沟作业区 13#、                     港池、                                           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同
1                         2016B45070002                0.9393            0.20    0.0001%
     14# 泊 位 工 程 项                   蓄水等                                           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200 号
     目                                                                                    2、预计 2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北海港铁山港西          国海证
                                          建设填
2    港区北暮作业区       2014B45051202               47.8711        6,366.86      3.26%
                                          海造地
     5#、6#泊位工程          733 号
                                                                                           1、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市海洋局、自治
     北海港铁山港西          国海证
                                          港池、                                           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同
3    港区北暮作业区       2014B45051202                5.2831            1.11    0.0006%
                                          蓄水等                                           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5#、6#泊位工程          749 号
                                                                                           2、预计 1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北海铁山港西港          国海证
                                          建设填
4    区 5 号、6 号泊位    2013B45051201               47.3434        6,249.33      3.20%
                                          海造地
     仓储工程                027 号

     防 城 港 东 湾          国海证                                                        1、自治区海洋局已完成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填
5    403#-407# 泊 位      2011B45060200                45.778    10,504.90         5.38%   工作,相关换发土地证申请已报至防城港
                                          海造地
     码头工程                714 号                                                        市国土局,防城港市国土局已审核同意,
                                                                                           尚待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续需进行
                             国海证                                                        防城港市国土局土地分宗及权属变更审
     防城港件杂货堆                       建设填
6                         2011B45060200               45.3969    18,318.70         9.38%   批、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场工程                               海造地
                             678 号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3、经与防城港市国土局访谈确认:根据审
                             国海证
     防城港重箱堆场                       建设填                                           查相关申请材料并结合以往经验,后续换
7                         2011B45060200               47.9785    12,856.41         6.58%
     工程                                 海造地                                           发土地证、土地分宗及权属变更工作不存
                             966 号
                                                                                           在障碍。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海洋局及
                             国海证                                                        自治区海洋局均已审核同意并报送至自治
     防城港空箱堆场                       建设填
8                         2011B45060200               45.3963    25,694.31        13.16%   区人民政府。后续需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
     工程                                 海造地
                             979 号                                                        审批、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2、预计 3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防城港渔澫港区          国海证
                                          建设填                                           1、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海洋局、
9    第四作业区 402       2015B45060202                1.4263          741.12      0.38%
                                          海造地                                           自治区海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审核
     号泊位工程              344 号
                                                                                           同意。后续需进行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防城港渔澫港区          国海证       港池、
10                                                     3.7737            0.82    0.0004%   2、预计 1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第四作业区 402       2015B45060202   蓄水等


                                                                8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号泊位工程              357 号

          小计                 -          -                    -    80,733.76        41.35%   -

二、权属变更审批流程相对较长,交易对方已出具兜底承诺

                                                                                              1、相关申请材料已报至自治区海洋局。后

                                                   填海:                                     续需进行自治区海洋局成地验收审批、钦
     钦州港三期工程          国海证       填海、                                              州市国土局换发土地证及权属变更审批、
1                                                  17.131;             8,960.00      4.59%
     1#泊位               074500003 号    港池                                                不动产登记局换证工作。
                                                   港池:2.313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3、北部湾港务集团已出具承诺,将于本次
                                                                                              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
     钦州港金谷港区                                                                           产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
                             国海证
     勒沟作业区 13#、                     建设填                                              完成,北部湾港务集团将按照相关资产的
2                         2016B45070002                4.7418           2,612.73      1.34%
     14# 泊 位 工 程 项                   海造地                                              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
                             193 号
     目                                                                                       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
                                                                                              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1、该两处海域由上市公司已有泊位与本次
                                                                                              重组拟注入泊位共同拥有,因海域证无法
                                                                                              分割,故暂时无法开展该两宗海域证的权
     防城港第四港区                                                                           属变更工作。待完成本次重组及资产整合
                             国海证
3    401-403 泊 位 项                     填海              49.6        8,037.01      4.12%   工作后,实现实际权利人与证载权利人的
                          0645002013 号
     目                                                                                       统一,将立即启动权属变更工作。目前已
                                                                                              取得广西国资委对该两宗海域证后续权属
                                                                                              变更路径的确认文件。后续需进行防城港
                                                                                              市海洋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海
                                                                                              洋局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不动产登记
                                                                                              局换证工作。

                                                                                              2、预计 8 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

                                                                                              3、防城港务集团已出具承诺,将于本次重
     防 城 港 东 湾          国海证
                                          港池、                                              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上述资产
4    403#-407# 泊 位      2011B45060200               14.8435               9.17    0.0047%
                                          蓄水等                                              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
     码头工程                725 号
                                                                                              成,防城港务集团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
                                                                                              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
                                                                                              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
                                                                                              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小计                 -          -                    -    19,618.91        10.05%   -


                                                                   8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占标的资
序                              用海方    用海面积            评估值
     项目名称          证书号                                          产评估值           权属变更进展
号                                  式    (公顷)        (万元)
                                                                         比例

     合计                -      -                    -   100,352.67      51.40%   -


                上述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的海域使用权对应的评估值合计为100,352.67万元,
            占标的资产评估值的比例为51.4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占比41.35%的10宗海
            域使用权中,7宗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已取得市级海洋局、市级人民政府及自
            治区海洋局的审核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充分参考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后
            进行批复,3宗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访谈确认,明确后续
            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障碍,综上,该10宗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障碍;
            占比10.05%的4宗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审批流程相对较长,结合以往权属变更
            的成功经验,该等海域使用权的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交易对方
            已承诺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6个月内完成,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交易对方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关资产
            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虽然上述海域使用权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
            属于交易对方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
            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
            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根据拟置入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协议,上述海域使
            用权的权属已由交易对方变更至拟置入标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的相关规定,鉴于该协议已经双方签署并生效,因此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上述海
            域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上述权利。但拟置
            入标的公司仍存在因海域使用权权属变更登记暂未完成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的风险。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
            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
            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交易对方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权属变更流程较长的4宗海域使用权涉及的泊位收入
            占拟置入标的公司总收入的比例较低,故该4宗海域使用权尚未完成权属变更对
            拟置入标的公司的收入及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影响。此外,交易对方将相关资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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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划转至拟置入标的公司仅是基于上市公司对三港统筹管理的背景及交易对方
税务筹划的原因而进行的。根据相关协议,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海域使用权的占
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交易对方也已承诺,在权属变更完成之前不会对上述资
产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上述资产。因此,海
域使用权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对泊位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相关变更登记工
作已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大部分海域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工作将在近期完成。海域
使用权证尚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事项不会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性影响。但拟置
入标的公司仍存在因变更登记暂未完成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进而导致
对本次交易审核带来不利影响,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此提请投资者关
注上述风险。

    四、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风险

    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试运营许可证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到期,
目前上述泊位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针对上述事项,防城港务集团已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出具承诺,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之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自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
割日的过渡期间,置入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损益由防城港务集团承担或享
有。因此,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之前,如因上述泊位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导致
标的公司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停产等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罚款、经营收入、诉讼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差
旅费等相关费用),防城港务集团将承担上述损失;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之后,
如上述泊位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导致标的公司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停产
等所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经营收入、诉讼费用、违约金、
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防城港务集团将对上市
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 402#、406#、407#泊位试运行期间合
规性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你公司所拥有的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
其试运行许可证已到期。目前,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正在积极开展竣
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将于短期内完成。为了确保港口正常生产,我局将按照法
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截
至目前,我局未发现你公司拥有的上述泊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此外,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出具的证明,防城胜港报告期内均
不存在违反港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港口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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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防城港 402#、406#-407#泊位竣工验收工作正在推进
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出具的意见及泊位竣工验
收进展,预计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取得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防城港 402#泊位、406#-407#泊位港口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事项将
不会对防城胜港现有业务造成重大不利风险,不构成其港口业务经营的实质性障
碍,防城港务集团将承担港口经营许可办理工作的相应费用及因此可能产生的相
关赔偿责任。但防城胜港 402#、406#-407#泊位经营许可证尚未取得事项仍存在
对本次交易审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此提请投
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五、拟置入资产评估值增幅较大的风险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 155 号、第
154 号、第 157 号),评估基准日,作为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参考依据
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存在较大比例的增值。其中,钦州盛港 100%股权账面值
4,537.55 万元,评估值 27,850.31 万元,增值率 513.77%;北海港兴 100%股权
账面值 19,732.98 万元,评估值 26,345.92 万元,增值率 33.51%;防城胜港 100%
股权账面值 25,359.67 万元,评估值 141,044.27 万元,增值率 456.18%。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增幅较大的风险。

    六、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未取得岸线使用批复的风险

    防城胜港所持有的 20 万吨码头于 2012 年和 2013 年间完成了港口竣工验收
程序,并取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证,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尚未取得岸线使
用批复。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若该码头泊位应取得岸线,则取得岸线应
是该码头泊位能否竣工验收及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20 万吨码头既已通
过了相关竣工验收,同时也取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表明其由于立项时间、建设时
间均在正式立法规范之前,未取得岸线的事项并未构成其竣工验收及取得经营许
可证的前置条件,也未构成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障碍。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专函征求自治区沿
海岸线使用联合审核组成员(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广西壮
族自治区海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海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
局)意见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于 2017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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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防城港 20 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航道工程使用岸线的复函》
(北部湾办函[2017]472 号),确认(20 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航道工程)项目边界
范围清晰,无权属争议,原则同意项目使用岸线长度 462 米,建设 1 个 20 万吨
级散货泊位。经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主管人员
访谈确认:20 万吨级码头项目的立项、建设及目前经营均合法合规,相关资产
权属清晰。其尚不具备岸线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影响当前及未来项目的正常生产
经营。
    此外,防城港务集团已就拟置入的 20 万吨码头的岸线问题出具了相关承诺:
     “20 万吨码头因项目建设当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就岸线使用
审批作出明确规定而未办理岸线审批手续。
    本公司确认标的公司目前可实际占有并合理使用该等岸线,并没有因未取得
相关的权属证明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标的公司重大损失以致于不
符合本次重组的情形;就标的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该等岸线的情形,不存在第三
方就此主张权利或要求赔偿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其占
有和使用该等岸线或就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
    如因上述资产无法取得相应岸线批复,而导致标的公司遭受主管机关的行政
处罚或因停产等而受到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经营收入、诉讼费
用、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行政机关
处罚决定、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裁判或者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认定为准),本
公司自前述主管机关作出决定或司法、仲裁机关作出裁决或第三方机构作出认定
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成功整合股东在广西地区的优质泊位资产,改善公
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为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推动置入资产的后续建设,公司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68,000 万元配套资金用于
支付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费用及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等。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
一方面,公司总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扩大;另一方面,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
资产中存在部分尚未投入运营及部分处于试运营期的泊位,短期内产能尚未充分
释放。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每股收益下滑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特此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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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项交易构成。其
中,第一项和第二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终止或不能
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
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一)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为其所持有的北海北港 100%股权及防城北港 100%股
权;拟置入资产为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
权及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

    置出资产中北海北港的资产为海角作业区 1#-5#泊位;防城北港的资产为防
城港 0#、1#-2#泊位以及过渡段。

    置入资产中钦州盛港的资产包括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
沟作业区 13#-14#泊位;北海港兴的资产包括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
位;防城胜港的资产包括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402#泊位、406#-407#泊位。

    其中,上市公司以北海北港 100%股权作价与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
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以防城北
港 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
行置换。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
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效率,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为 168,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
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
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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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背景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作为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环节,深
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可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全面
展开。

    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银监会等四部委
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提出“鼓
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
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
业整体价值。”

    2015 年 10 月 25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
若干意见》,明确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
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
链高端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2016 年 1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把
握机遇创新机制,全面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提案》,要求将发挥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资源整合优势,通过增发配股、资产置换、收购等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
控股上市公司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提高证券化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顺应国有企业改革的趋势,是落实中央及地方关于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的积极举措。本次重组是持续推动北部湾港务集团与防城港务
集团优质港口泊位资产整体上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产业结构全面布
局,借助资本市场推进战略性重组。

    2、“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背景

    广西北部湾港口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地处中国-东盟经济圈、泛北部湾经
济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圈、西部大开发战略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
域、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区域,是“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是
构建“一带一路”战略海上运输大通道的关键节点,是国家和西南地区能源、原
材料、外贸物资等的重要集散中枢之一,是以西南地区为主的港口腹地对外开放、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参与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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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依托,是我国扩大与东盟各国贸易规模,增强与东盟各国经济来往的重要通
道。

    2015 年 3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
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
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框架思路。“一带一路”
规划给予了广西重要的战略定位,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
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
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因此,本次重组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是响应“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举措。

    2015 年 11 月 22 日,中国和东盟十国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经济圈升级谈判
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
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中国政府和东盟国家将未来合作的十
年定位为“钻石十年”,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实力将
持续增强。

       3、区域港口一体化的整合背景

    在港口行业疲软与同一港口群内恶性竞争的背景下,交通部着力推进区域港
口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港口转型升级。2014 年,交通部发布《关于推进港口
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国有港口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港口企业
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兼并重组,用市场的作业配置优化整合资源,鼓励大型港口企
业从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营运性管理转变。此外,交通部也正在对《全国沿海
港口布局规划》(2006 年版)进行修编,将涉及到港口整合及港口整体布局等方
面内容。

    同时,我国港口行业是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领域,主要工作在于重点推动
港口体制改革,加速对低效港口资源整合。我国目前港口整合的主要方式为区域
内整合,对港口资源实施整合,统一规划建设。目前各地对港口进行统一规划趋
势已显,陆续出现区域级港口管理平台。2015 年以来,以宁波-舟山港合并承担
浙江省平台为起点,唐山港重组、南京港重组以及本次广西北部湾港口整合均顺
应国家区域港口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广西北部湾港口是我国计划打造的五大沿海港口群之西南沿海港口群的主
力港口,是“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主要包括防城港、钦州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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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港。目前,北部湾港口群在规模方面及吞吐能力方面均不及环渤海地区港口
群、长三角地区港口群和珠三角地区港口群。根据中国港口网公布数据,2017
年 1-6 月北部湾港口群吞吐总量(含外贸货物)累计 3.57 亿吨,同期环渤海地
区港口群累计超过 25 亿吨、长三角地区港口群累计超过 7 亿吨,珠三角地区港
口群累计超过 5 亿吨。此外,2016 年 3 月 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建
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因此,本次重组是落实广西北部湾区域内港口
整合的具体措施,是上市公司实现规模化、一体化发展的必然举措。

    4、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的公司战略背景

    公司本着“立足北部湾,面向东南亚,沟通东中西,服务大西南和东盟自由
贸易区”的宗旨,以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为战略目标,优化北部
湾港口功能与布局,全力搭建临港工业平台,为西部大开发和中国-东盟自由贸
易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港口服务。

    在区域港口一体化的整合背景下,公司未来将不断推动三港融合的进程,持
续推进北部湾港的港口结构布局调整,整合港口资源,形成以区域集装箱枢纽钦
州港为中轴,以服务西南区域的防城港和服务华南、中南区域的北海铁山港为两
翼的“一轴两翼”格局。

    同时,依托北部湾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特殊区位优势,公司将统筹发
展“国内+国外”市场,一方面立足广西,持续深耕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南
部等大西南市场;另一方面逐步拓展东南亚市场,开辟货源新市场。

    (二)本次交易目的

    1、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战略

    利用好国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契机,建设“大港口”、加强与
东盟各国合作、共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建设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而
整合防城港、钦州港和北海港是北部湾经济区港口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的关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及地区发展战略规划文件,对北部湾港的战略
定位和发展方向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

    通过本次交易,北部湾港务集团与防城港务集团进一步将其所拥有的港口泊

                                     9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位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北部湾港口群的平台整合、统筹建设以及集约化经
营管理,有利于上市公司依靠地域优势扩宽港口业务覆盖范围,实现上市公司整
体业务规模的稳步提升。

       2、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出部分吨位较小、不再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
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未来将继续集中精力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
的港口主营业务。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未来可通过统一平台对旗下的泊位进行调配,在更好满
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
也有助于广西地区港口行业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扩大资产规模,改善资产质量
并提高行业影响力。本次重组对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盈
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3、履行相关承诺解决同业竞争

    2013 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了一系列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其中
约定了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在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其余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下
属在建未注入的位于广西北部湾区域内的货运泊位在取得正式港口经营许可证
后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将其
所拥有的部分已具备注入条件的位于广西北部湾区域内的货运泊位注入上市公
司,履行了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一步解决了上市公司与北部湾港务集团、
防城港务集团在本次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本次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解决与股东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根据公司签署并公告的一系列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公司股东北部湾港务集团
及防城港务集团需将旗下广西北部湾区域内货运码头泊位逐步注入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是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落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重要举措,有利
于进一步解决上市公司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

       2、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
                                       9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装卸、堆存等。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置出部分
吨位较小、不再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此外,
上市公司拟置入位于钦州港、北海铁山港、防城港域的10个码头泊位,将有利于
整合股东在广西地区的大中型优质港口泊位资产。拟置入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与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相一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更加集中
精力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的港口主营业务。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规模效应及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优质港口,有利于
提升上市公司所辖港口的货物吞吐能力和业务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规模效应和
未来的经营实力,提升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本次注入的泊位与上市公
司原有泊位间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从而使公司能够节约运营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和增加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实现各港口之间的优势互补
和人员、管理等要素的科学整合,促进上市公司的规模效应及运营效率的提升。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业绩完全释放后,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
绩,增厚每股收益,保证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佳的防城港20万吨码头等泊位,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将增长11.10%至332,680.14万元,净利润将达50,821.17
万元,增长2,799.88万元,增幅达5.83%;2017年1-6月营业收入将增长13.00%
至165,735.67万元,净利润将达34,351.53万元,增长3,207.34万元,增幅达
10.30%。

    标的资产中部分泊位仍处于在建状态,业绩尚未完全释放,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2016年备考合并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3642元/股摊薄至0.3460元/股,下滑
5.01%;2017年1-6月备考合并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2383元/股摊薄至0.2363元/
股,下滑0.85%。

   未来随着上述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预计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预期将有所提升,较2016年上市公司对应指标分别增长
34.78%和34.86%,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望提升。

   随着本次交易的完成,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有所提升,但由
于标的资产中部分泊位仍处于在建状态,业绩尚未完全释放,短期内上市公司的
每股收益将被摊薄。未来,随着该部分在建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上市公司的每
股收益将有望提升。此外,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
                                    9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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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修订汇编》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交易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做出
补偿安排。本次交易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本次交易是解决上市公司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之间存在
的同业竞争问题重要举措;有利于突出上市公司主业,具有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
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和业绩的提升;能够增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水平,未来随着注入的在建泊位的业绩完全释放,将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的盈利
能力,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重组由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项交易构成。其
中,第一项和第二项交易互为前提,不可分割,若其中任何一项交易终止或不能
实施,则本次交易终止实施。第三项交易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
功与否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

    (一)资产置换

    本公司以拟置出资产与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所拥有的拟置入资
产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1、标的资产

    (1)拟置出资产:上市公司持有的北海北港 100%股权和防城北港 100%股权。

    北海北港的资产包括:北海海角作业区 1#-5#泊位;

    防城北港的资产包括:防城港 0#、1#-2#泊位以及过渡段。

    (2)拟置入资产: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
股权,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

    钦州盛港的资产包括: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沟作
业区 13#-14#泊位;

    北海港兴的资产包括: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5#-6#泊位;

    防城胜港的资产包括: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402#泊位、406#-407#泊位。

    2、交易方式及对象

    上市公司以北海北港 100%股权作价与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 100%
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以防城北港 100%
                                       100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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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
换。本次资产置换部分的交易对方为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

       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标
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
依据,最终的交易价格以上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加上评估基准日后实际缴纳的标
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基础确定,上述评估报告已取得广西国资委的备案批复。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 154、155、
156、157、158 号)有效期截至 2017 年 4 月 29 日,中通诚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7]第 129、130、131、132、133 号)。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27,238.10
万元、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198,714.95 万元,上述加期评估报告已取得广西国
资委的备案批复。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等值置
换后的差额部分为 171,476.85 万元,较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差额部分 168,543.97
万元仅增长 1.74%,差异较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和拟置入资产过渡期内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
的损益由交易前的股东承担或享有,根据目前未经审计的数据,扣除该因素影响
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与 2016 年 4 月 30 日对应数据之间
的差异较小。以上数据表明本次交易方案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在
前后两次基准日之间未出现贬值,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
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仍按照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方案执行,即标的资产仍选用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作价不变。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钦州盛港、
北海港兴和防城胜港的评估价值分别为 27,850.31 万元、26,345.92 万元和
141,044.27 万元,本次重组中拟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95,240.50 万元;
北海北港和防城北港的评估价值分别为 5,908.55 万元和 20,887.98 万元,本次
重组中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26,796.53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如下表所
示:


                                       101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单位:万元
                        置入资产交易价格                              置出资产交易价格
交易对方                    缴纳注册                                     缴纳注册资                  置换差额
               评估值                      交易价格          评估值                      交易价格
                              资本金                                       本金

北部湾港
              54,196.23        200.00      54,396.23          5,908.55       100.00       6,008.55    48,387.69
  务集团

防城港务
             141,044.27        100.00   141,144.27           20,887.98       100.00      20,987.98   120,156.29
  集团

  合计       195,240.50       300.00    195,540.50           26,796.53      200.00       26,996.53   168,543.97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
         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
         对方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包括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为 168,543.97 万元,由上
         市公司分别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股份
         来源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

             4、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
         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股份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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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之一,具体计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6.86                           15.17

     前 60 个交易日                               19.62                           17.66

     前 120 个交易日                              20.62                           18.56

    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本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采
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
考价 90%作为发行价格,即 15.17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2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实施上述现金红利的派发。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86,213,716 股,上
市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实施上述现金红利的派发及权益分派。根据上述两次
利润分配情况,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1.5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
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之规定做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为 168,543.97 万元,由上
市公司向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本次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为 168,543.97 万元。按照 11.52 元/
股的发行价格,为支付对价而发行股份数量为 146,305,531 股,拟购买的资产而
发行的股份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置换差额(万元)                               发行股数(股)
                                                  (万元)

   北部湾港务集团             48,387.69                   48,387.69        42,003,200

    防城港务集团             120,156.29                120,156.29        104,302,331

                                        10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置换差额(万元)                              发行股数(股)
                                                    (万元)

          合计                 168,543.97                168,543.97        146,305,531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的调整而
随之调整。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涉及发行价格的调整机制,相关价格调整机制具体
内容为:

    (1)价格调整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不含当日)至中国证监会召
开会议审核本次交易(不含当日)前,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
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
进行一次调整:

       ①深证综指(399106.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
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
收盘点数(1,736.54 点)跌幅超过 10%;

       ②证监会水上运输指数(88316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点数(1,629.07 点)跌幅超过 10%;

       ③上市公司股票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格(2016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为 16.38 元/
股,根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收盘价格调整为 16.32 元/股)跌幅超过 10%。
在调价区间内,若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的收盘价格将随之同
步调整。根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公司因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2 月 26 日)的收盘价格随之调整为 12.45 元/
股。

       (2)调价基准日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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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满足全部调价触发条件的交易日当日。

    (3)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7 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发行价格的调整不影响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根据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配套融资股
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

    若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本次交易前,上
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再对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8、股份锁定安排

    (1)对因本次交易新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
团承诺如下:

    ①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中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发行的股份自相
关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减值测试及相应补偿完成后方可转让;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
次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北部湾
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通过本次发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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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确以前,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对于原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承诺如
下:

       如本次资产重组顺利完成,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于本次交易前已
持有的北部湾港股票自本次交易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将继续锁定 12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规则和要求办理。

       9、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本
次交易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上限为 168,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
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票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
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
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
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发行价格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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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
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后确
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重组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8,00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但不
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
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发
行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6、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由于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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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8,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
费用及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以提升整合绩效。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占比

    相关中介费用               3,000.00                3,000.00             1.79%

  置入资产的后续投入         195,421.78             165,000.00             98.21%

        合计                 198,421.78             168,000.00            100.00%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
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四)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自本次资产重组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置出资产在运营过程
中所产生的损益,由上市公司承担或享有;拟购买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损
益分别由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承担或享有。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不享有自评估基准
日至交割日期间内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公司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通过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此次交
易,广西国资委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并出具了《关于同意北部湾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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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桂国资复[2016]182 号),批
准了本次重组方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第三十四
次会议通过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价机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配套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方案,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西国资委已出具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调整配套募集资金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7]67 号)。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准或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
批或批准。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 11.52 元/股测
算,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序号          股东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防城港务集团      67,083.51           54.09%     77,513.74           55.90%

 2        北部湾港务集团     30,624.62           24.69%     34,824.94           25.12%

 3        其他流通股股东     26,317.81           21.22%     26,317.81           18.98%

            合计            124,025.94          100.00%    138,656.50         100.00%

       本次交易前,北部湾港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防城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78.7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北部湾港务集团
和防城港务集团合计持有的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1.02%,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且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占比均不低于
10%。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规则》对股票上市条件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2013 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了一系列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其中
约定了防城港 20 万吨码头在 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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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其余北部湾港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下
属在建未注入的位于广西北部湾区域内的货运泊位在取得正式港口经营许可证
后 5 年内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是公司大股东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继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后为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
获得钦州港域的大榄坪南作业区 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沟作业区 13#-14#泊
位;铁山港域西港区的北暮作业区 5#-6#泊位;防城港域的 20 万吨码头、402#
泊位、406#-407#泊位,共计 20 万吨泊位 2 个、15 万吨泊位 2 个、7 万吨泊位 2
个、5 万吨泊位 4 个。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将得到进一步解决。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出部分吨位较小、不再符合现代港口业发展的
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未来将继续集中精力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
的港口主营业务,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并提升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成功整合股东在广西地区的大中型优质
港口泊位资产。上市公司未来可通过统一平台对旗下的泊位进行调配,在更好满
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
也有助于广西地区港口行业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从财务指标上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
地位将有效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332,680.14 万元以及 165,735.67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增长 11.10%及
13.00%;净利润分别由 48,021.29 万元、31,144.19 万元提高至 50,821.17 万元、
34,351.53 万元,分别增长了 5.83%、10.30%;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
收入与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来自注入标的资产的营业收入与收益。未来,随着
后续募集资金的投入和拟置入泊位进入稳定生产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提高。

    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仍存在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形,该事项已在
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
排”中予以披露说明。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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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与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进行资产置换,
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向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进行支付,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之前,北部湾港务集团和防城港务集团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24.69%
和 54.09%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
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和防城胜港
100%股权。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
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的,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7 年 7 月 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
以 3,219.06 万元交易作价购买防城港务集团拥有的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
使用权。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使用权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防城胜港
100%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防城港务集团,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时应当累计计算相应财务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防城港 401#泊位的部分海域使用权评估
报告、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成交金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置入资产     防城港 401#泊
  项目                                        累计计算金额      上市公司         占比
           (本次交易)   位海域使用权

资产总额     265,741.40         3,219.06        268,960.46    1,226,421.54       21.93%

资产净额     195,540.50                 -       195,540.50      738,925.53       26.46%

营业收入      38,570.63                 -        38,570.63      299,454.15       12.88%

    注 1: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较高者为准,本次拟置入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净额为
53,000.36 万元,低于交易价格 195,540.50 万元。

    注 2: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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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
定的资产净额标准,公司购买的防城港 401#泊位部分海域使用权的资产总额为 502.17 万元,
低于交易价格 3,219.06 万元,该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
本次重组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本次交易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防城港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国资委。

    2009 年 10 月,北部湾港务集团通过股份无偿划转持有上市公司 40.79%股权,
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资委持有北部湾港务集团 100%股权,成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距今已超过 60 个月。

    2013 年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构
成重组上市。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防城港务集团,
防城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62.01%股权,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7.88%
股权。防城港务集团系北部湾港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资委通过北部湾港
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9.89%股权,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防城
港务集团,持股比例为 55.90%,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国资委,其通过北部湾港
务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81.02%。

    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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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第二章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7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部湾港

    股票代码:000582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角路 14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93009073

    注册资本:1,240,259,436 元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33 号港务大厦 9 层

    经营范围: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管理及服务,交通运输(普通货运),
机械加工及修理,外轮代理行业的投资及外轮理货,国内商业贸易(国家有专项
规定除外),机电配件、金属材料(政策允许部分)、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化学品
除外)、建筑材料、装卸材料、渔需品、批发(无仓储)硫酸、硫磺、正磷酸、
高氯酸钾、石脑油、氢氧化钠、2-(2-氨基乙氧基)乙醇、煤焦沥青、红磷、黄
磷、盐酸、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闭杯闪电≤60℃]的批发(凭有效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化肥的购销,港口旅客运输服
务经营,港口拖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国际、国
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部湾港务集团概况

    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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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注册资本:229,266.972013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33 号港务大厦 30-32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9701739W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7 日

    经营范围:港口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与运营管
理;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房屋租赁;船舶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防城港务集团概况

    名称: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港口区友谊大道 2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199362454L

    成立日期:1992 年 8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驳
运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器械的租赁经营、
维修服务;物资供应,水电安装,工业和民用工程施工技术开发,成套机械设备
技术开发,金属钢结构和构件制作安装,机械设备及装卸工属具的设计,机械维
修;空调、制冷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其配件、耗材、
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汽车)、百货、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房屋、商
铺租赁;内部供电;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信息中心经营:代
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手机入网、标准卡销售、代收话
费业务;代办广西区电信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网业
务;对市场的投资及经营管理(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摊位租赁;市场设施管
理;电力销售。

    三、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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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一)北海北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340276214N

    注册资本:1,0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启誉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北海市海角路 145 号(北海港大厦)501-504 室

    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服务,对码头项目的投资(以上项目不含生产经营),
水电安装,工业和民用工程施工技术开发,自有房屋、商铺租赁。

    (二)防城北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2MA5KBL1K14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斯禄

    注册地址:港口区友谊大道 18 号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四、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一)钦州盛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KBK6FXE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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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注册地址:广西钦州保税区八大街 1 号联检办公大楼 A 座 1111 号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北海港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12MA5KBKN800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 1 号 501-503 室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防城胜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2MA5KBL1N6N

    注册资本:100 万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注册地址:港口区友谊大道集团公司新办公楼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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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之签署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小溪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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