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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关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资产更名过户承诺的进展公告2018-07-16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804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资产更名过户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本次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中,交易

对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务集

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务集团”)作出了

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股份锁定及资产

更名过户等相关承诺,签署承诺已披露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中(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在《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

诺事项的公告》再次汇总披露(详见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公司《2017 年度报告全文》“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部分更新了前述承诺的履行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就前述交易对方作出的资产更名过户承诺事项进展披露如下:



                                 1
     一、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作出的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

序号   承诺人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一、拟置入资产无第三方权利限制相关承诺
                    本公司拥有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盛港”)及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港
                兴)100%股权,上述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虽然上述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之
                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于本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
                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且上述资产均在正常运行中。
                    本公司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
                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相关资产的变更
       北部湾   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2017 年 08   或过户尚未完成
1.     港务集       二、拟置入资产权属变更相关承诺
                                                                                                                                         月 22 日    前,该承诺事项
       团           上述资产已无偿划转至钦州盛港及北海港兴,目前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资产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一直有效。
                    对于国海证 074500003 号及国海证 2016B45070002193 号海域使用权证,本公司承诺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
                成上述资产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关
                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三、拟置出资产权属变更相关承诺
                    对于本次拟置出资产,本公司知悉,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前与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相关资产的变更或过户手续
                可能无法全部完成。本公司同意,不会因此向上市公司追究任何责任,亦不会因拟置出资产或拟置出标的公司的任何权属瑕疵拒绝
                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协议。
                    一、拟置入资产无第三方权利限制相关承诺
                    本公司拥有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胜港”)100%股权,上述拟置入标的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
                房产及海域使用权。虽然上述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于本公司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及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
                三方权益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且上述资产均在正常运行中。
                                                                                                                                                     相关资产的变更
                    本公司承诺,在完成上述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之前,不会对上述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拟置入标的公司可实际占有并无偿使用
       防城港                                                                                                                           2017 年 08   或过户尚未完成
2.              上述资产,上述事项不会对拟置入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此期间如因上述事项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务集团                                                                                                                            月 22 日    前,该承诺事项
                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
                                                                                                                                                     一直有效。
                    二、拟置入资产权属变更相关承诺
                    上述资产已无偿划转至防城胜港,目前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资产权属变更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对于国海证 0645002013 号及国海证 2011B45060200725 号海域使用权证,本公司承诺将于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
                成上述资产的更名过户工作,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上市公司,待完成相关
                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2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置入标的公司部分资产不存在第三方
权利限制,公司没有因置入标的公司部分资产存在第三方权利限制而
遭受实际损失,不存在需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现金补偿的
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均办理完毕,公司现持
有钦州盛港 100%股权、北海港兴 100%股权、防城胜港 100%股权,
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根据上述交易对方出具的
承诺,北部湾港务集团需于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将海域使用证(国
海证 074500003 号及国海证 2016B45070002193 号)更名过户至钦州
盛港的工作;防城港务集团需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将海域使用证(国
海证 0645002013 号及国海证 2011B45060200725 号)更名过户至防
城胜港的工作。根据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海域使用权的
评估值详见下表:
序
        海域使用证号           名称和内容          评估价值(元)     评估证号        披露索引
号
                            钦州港金谷区勒沟
     国海证
1                           作业区 13、14 号泊      26,127,318.00
     2016B45070002193 号                                            中通桂评报字
                            位建设填海造地
                                                                    [2016]第 155 号
                            钦州港三期 1#泊位                                         详见 2016
2    国海证 074500003 号                            89,599,987.00
                            (填海、港池)                                            年 11 月
                            防城港第四港区                                            25 日公司
3    国海证 0645002013 号                           80,370,120.00
                            402 泊位填海宗地                                          相关公告
                                                                    中通桂评报字
                            防城港东湾 403#~
     国海证                                                         [2016]第 157 号
4                           407#泊位码头工程            91,711.95
     2011B45060200725 号
                            (港池用海)
      截至 7 月 15 日,海域使用证(国海证 2016B45070002193 号)
已更名过户至钦州盛港,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桂(2018)钦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04430 号)。上述剩余的三宗海域使用证权属更名过户材


                                               3
料已提交至相关审批单位,尚在审核过程中,无法在 2018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更名过户工作。
    目前,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已根据承诺,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分别通过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户、中国建设银
行防城 港港口 区支行 账户 分 别将国 海证 074500003 号、国 海证
0645002013 号及国海证 2011B45060200725 号海域使用权按照上述评
估值共计 170,061,818.95 元,以现金方式赔偿给公司。上述事项未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没有因上述事项而遭受实际损
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
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继续督促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尽快
完成相关权证的更名过户工作,待完成前述工作后,公司将以现金方
式归还北部湾港务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相应的款项。
    (三)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置出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
产等相关资产的变更或过户手续尚未全部完成,北部湾港务集团不存
在因前述情况对公司追究责任的情形,也不存在因置出资产或置出标
的公司的任何权属瑕疵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协议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
集团、防城港务集团由于未能按照承诺在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日之后 6
个月内完成相关海域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工作,前述交易对方已严格
按照所作承诺根据相关海域使用权的评估值以现金方式赔偿给公司,
待完成相关资产更名过户工作后,公司再以现金方式予以归还款项。
同时,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没有因上述
事项而遭受实际损失,且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4
    独立财务顾问后续将持续关注并督促交易对方继续履行承诺,尽
快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务集团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函;
    2.防城港务集团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函;
    3.桂(2018)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4430 号;
    4.承诺方的转账凭证;
    5.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