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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部湾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905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15:30 在南宁市良庆
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周小溪,副董事长黄葆源,董事
谢毅、陈斯禄、莫怒、罗明,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
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溪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 -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
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
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
发展;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业务骨干,倡导公司
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 126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北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
意提交董事会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
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实施《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陈斯禄、莫怒、罗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 2 -
的独立意见及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为保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北部湾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
意提交董事会表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实施《北部湾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陈斯禄、莫怒、罗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


                           - 3 -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
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或解除
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或
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


                          - 4 -
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限制性股票计
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
事宜,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的授予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
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同
意提交董事会表决;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陈斯禄、莫怒、罗明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 5 -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拟实施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有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视相关审批进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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