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利控股: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 2017-68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相关主体承诺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友
利控股”)于2017年6月16日发布了《友利控股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实施公告》,
披露了天津奥特博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特博格资产管理”)
和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臻资产”)完成了增持友
利控股股票的承诺,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奥特博格资产管理和福臻资产有关
股份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
司收购天津福臻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交易双方
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对方之奥特博格资产管理和福臻资产承诺:
在收到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项下向其支付的第一期交易对价之日起 24 个月内,
奥特博格资产管理将其在本次交易项下的交易对价税后剩余金额的 50%用于增
持,福臻资产将其在本次交易项下的交易对价税后剩余金额的 60%用于增持。同
时,奥特博格资产管理和福臻资产进一步承诺,自其分别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起至各自完成所承诺的全部股票增持之日后的 36 个月内,其不减持通过前述方
式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且同意将其通过前述方式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质
押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用于担保奥特博格资产管理和福臻资产在《业绩补偿协
议》项下的补偿义务,担保期限至奥特博格资产和福臻资产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之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2017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54)。
二、做出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天津奥特博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天津奥特博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53041N
类型: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
公寓 9 号楼 3 层 301 房间-117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李昊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性资产管理除外);商务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527518
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
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 层 301 房间-116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昊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性资产管理除外);商务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情况
本次
是否为
质押
第一大 质押
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所持
一致行 日
股份
动人
比例
天津奥特博格资 质权 无锡哲方哈
产管理中心(有 否 827,400 股 2017 年 6 月 29 日 人办 工智能机器 100% 担保
限合伙) 理解 人投资企业
除质 (有限合
押登 伙)
记止
质权
无锡哲方哈
人办
天津福臻资产管 工智能机器
理解
理中心(有限合 否 2,007,815 股 2017 年 6 月 29 日 人投资企业 100% 担保
除质
伙) (有限合
押登
伙)
记止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承
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