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利控股: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7- 84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73),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0 日下午 15:00~2017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 15:00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 2 号
门)会议室。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议案 1 是议案 2 生效的前提,议案 1 的表决通过是议案 2 表决结果生
效的前提。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 1、2 项议案已经 2017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 1、2 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1.00
《关于变更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
√
2.00 司章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
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9:00-17:00;2017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9:00-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D 栋 8 楼 8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崔益民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ymcui4521@126.co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D 栋 8 楼 80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4、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0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友利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
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编 意 对 权
议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
《关于变更名称、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2.00 √
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
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7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