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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7-11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00~2017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 2
号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迪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284,962,0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61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
223,116,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78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74人,代表股份61,84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836%。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凤女士、副总经理陈海波先生、杨骏先生因公请假,公司

其他董事、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此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人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此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表决情况     284,962,009      100.00%    0            0.00%    0            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
                 101,578,032      100.00%    0            0.00%    0            0.00%
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此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婧、田春秋;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