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18-05-16
股票代码:000584 股票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
控股子公司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银泰”)与四川省
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旅投”)签署了 《“蜀都中心”商品
房销售认购书》,四川旅投拟认购蜀都银泰开发的“蜀都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
的部分写字楼、商铺及车位,认购总价为人民币 324,412,927.00 元(含税),
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柯维任
注册资本:1,000.00 万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55 号 1 栋 13 层 2 号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投资、开发、管理、规划;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与服务;
酒店、餐饮、旅游服务业投资和管理;商业运营与商务咨询;商品批发与零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旅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的购销金额
四川旅投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购销业务,亦未与公司及
其他子公司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旅投母公司为四川旅投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国资背景,资
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售人):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买受人):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合同项目标的:“蜀都中心”写字楼、商铺及车位(项目所在地:成都
市高新区吉庆三街 333 号)
2、认购总价:人民币 324,412,927.00 元(含税)
3、付款方式:商品房销售认购书签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
币 10,000,000.00 元,其余款项(分期款项)于支付首付款当月起分期支付,共
计 8 期内支付完成,合计支付 324,412,927.00 元。
4、认购书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章)后即生效。
5、违约责任:买受人完成支付首付款及第一次分期款项支付之日起 5 个日
历天内, 出售人与买受人完成商品房房屋交接手续。 出售人在房屋交接之日前,
出售人应结清相关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等。出售人应将房屋交付至买受人,并
满足买受人的装修要求。出售人不可延期交房,若出售人逾期交付的,每日按相
关约定的购房总价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购房款的,每日
按相关约定的购房总价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6、在交付房屋时,出售人须保证该商品房己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出
售人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时,若发现房屋质量等相关问题,由出售人负责整改
及支付整改费用。若买受人于收房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出售人
提出,出售人应依据《房屋质量保证书》的相关约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7、出售人承诺同意代交以下税费,买受人分批次接收该房屋不动产证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将该批次下述税费支付至出售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国家规定买受人应交纳的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 32,441.29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57,164.37 万元的 20.64%。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 2018 年度的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蜀都银泰与四川旅投签订的商品房销售认购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