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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
担保及全资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全部资料事前进行了认
真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
特博格”)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上海奥特博格拟接受李昊先生为上
海奥特博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 4,000
万元额度内(含)的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李昊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担保为关联交易。在召开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之前,公司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提交至全体独立董事,提
请我们进行事前审查。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海奥特博格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方李昊先生系自愿决
定,担保协议不产生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全资孙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提交本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
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少河:




                            何   杰:




                            郭海凤: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