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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的独
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
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
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特博格”)拟为天津福臻向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34,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授信额度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们认为:天津福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
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以及全资子公司天
津福臻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控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因业务规模
扩大,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增加,拟抵押其坐落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 68
号的不动产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人民币 2,357 万元额度内(含)
的综合授信,抵押期限为 36 个月。
   我们认为:瑞弗机电为公司控股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瑞弗机电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不会对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瑞弗
机电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少河                  何   杰                郭海凤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