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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7-1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9-05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8),
并于 2019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9-052),由
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2019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层 2
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募集资金用途
  2.06                                  发行数量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4.00
                                           案

  5.00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6.00
                                          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
  7.00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9.00
                                         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 1.00-10.00 已经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提案 11.00 为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向召集人提交的临时
提案,该临时提案业已经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1.00 至提案 10.00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对象的子议
                                                                     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募集资金用途                         √



2.06                           发行数量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4.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6.00                                                              √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

7.00    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

                              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9.00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
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9:00-17:00;2019 年 7 月 12 日
(星期五)9:00-14: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D 栋 8 楼 80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计雪凡
   联系邮箱:ylkgdsb@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D 栋 8 楼 808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无锡哲方提交的《关于增加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6、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 15:00,结束时间
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 :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
    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
    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0
                                  决)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募集资金用途                          √



   2.06                         发行数量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4.00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6.00                                                           √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7.00       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

                        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9.00                                                           √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
10.00                                                          √
                                 议案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11.00                                                          √
                                 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
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
栏 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9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