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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出售资产、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
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㈠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摘要》、《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㈡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
零一八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未经审计)、《增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郝连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㈣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㈤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㈥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未经审计)、《关于选举周晋阳女士担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㈠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
责,科学决策,保持了较好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㈡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检查,公司认真贯
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在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健全的
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资金周转、管理费用的控制上,分级把关,既
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又规避了风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公司出售资产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出售资产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决策有
效,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发生和出现内幕交易、损害股
东权益和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对公司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
    ㈣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㈤ 关联交易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
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因项
目终止而被动形成其他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449 万元,公司管理层已完成全部回
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与各类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
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㈧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
为。
       ㈨ 公司对外担保
    2018 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015 万元(均为 2004
年之前发生)。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同时妥善
处理已提供的担保。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和保
障公司及股东权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