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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19-04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9:30 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大
厦 22 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㈣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晋阳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
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未经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㈠ 监事会决议;
   ㈡ 经与会监事签字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