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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源通信: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06-23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8-065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要约收购方尚未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或后续进展

等信息,若本公告披露之后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协助收购人披露相关信

息。


       一、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日,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鸿旭”)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乐

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铮网络”)披露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

订稿)〉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要约收购主体安徽鸿旭发来的《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部

分情况说明》,原文称:“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因信息披露人与财务顾问两方

间在部分重要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目前正在磋商解决。预计本次报告出具时间

为两个自然周。特此申请延长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预计由原计划披露时间3月12日

基础上延长两个自然周至3月26日止。”

    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二、目前情况

    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函件等方式提示收购主体,应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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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公司收到上海乐铮《关于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N次提

示函>的回复》,其提出:“一是、安徽鸿旭作为要约收购的主体,应该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31条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乐铮网络将根据要约收购的进行情况及时

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安徽鸿旭未披露要约收购进展情况下,且乐铮网络经多次督

促后仍未获悉安徽鸿旭要约收购进行情况的前提下,乐铮网络只能表示无奈,我公司不

存在汇源通信《提示函》中所称的未按相关规定披露收购进展情况。二是,我公司作为

安徽鸿旭要约收购的一致行动人,在安徽鸿旭不能确认是否继续收购贵公司的前提下,

无能力、无义务去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要约收购。若安徽鸿旭决定不再推进本次要约收购,

由于我公司无法独立完成本次要约收购,我公司将在取得安徽鸿旭不再继续要约收购的

确认后,函告贵公司终止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并积极配合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承

诺自公告终止要约收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对贵公司进行收购。”

   2018年6月19日,公司将上海乐铮的回函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

转发给安徽鸿旭,并要求安徽鸿旭于2018年6月21日前回复。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时,尚

未收到安徽鸿旭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说明或回函,若本公告披露之后收到相关文件,公

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协助收购人披露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要约收购方尚未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或后续进展等信息,

公司及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选定媒体上刊登。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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