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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洲慈航: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8-16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17-3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18 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15:00 至
2017年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如下: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
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
证原件进行登记;




                                                                            2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27)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
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19 层金洲慈航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4100338     64106338
    联系传真:010-64106991
    联系人:赵国文    韩雪
    6.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五、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7; 投票简称为“金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4
附件: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
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投票时在表决意见栏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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