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洲慈航: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5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金洲慈航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公司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纪长钦先生、胡凤滨先生和夏斌先生发表了同意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保证公司
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
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资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满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未来发展需要。
    我们同意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公司议案,并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何玉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之情形。所提名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
过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其任职资格合
法。本次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增补何玉水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被提名人个人履历,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聘任季庆滨、宋丽娜、许静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韩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纪长钦              胡凤滨                     夏斌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