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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洲慈航: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12-29  

						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7-50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
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5 月,国家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
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公司
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