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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洲慈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金洲慈航            公告编号:2018-28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8-16),2018年5月16日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召
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
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
西路1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朱要文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5 人,代表股份
1,334,456,8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1,325,203,5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9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253,300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25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5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二)《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三)《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2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四)《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54,5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 4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5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24%;反对 402,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五)《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六)《2018 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3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七)《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八)《关于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54,5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 4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5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24%;反对 402,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同意 1,334,069,86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3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6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77%;反对 387,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计
票,公司监事代表参加监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玫、李爱清出席会议,
并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