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09-14
债券代码:112505 债券简称:17 金洲 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该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
人”)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
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 号《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黑龙江证监局发现发行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2017 年,部分关联交易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2017 年度报
告部分内容不准确及存在遗漏。
具体详见《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