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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洲慈航: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6-29  

						债券简称:17 金洲 01                                     债券代码:112505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二〇一九年六月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慈航”、“公司”
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
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4

第二章 本期债券概况 ..............................................................................8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第五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4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6

第七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7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8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9




                                                  3
    根据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金
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
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金洲01”、“本期债
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
定,出具本期债券的2018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一章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月16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7]131号”文核准,金洲
慈航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年4月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规模为5.20亿元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金洲01。

    债券代码:112505.SZ。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2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分别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90%。

    付息日: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2018年4月5日和2019年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4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如投资者选择回售,本期债券的付息和
本金兑付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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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度,华泰联合证券作为“17金洲0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公司履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6日,华泰联合证券披露了《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018年7月3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大公国际将发行人主体与“17金洲01”债项
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8年8月6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临时托管协议》的事宜,
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8年8月16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金洲慈航(浙江)
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8年9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
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关于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8年12月21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宜,披露了受托
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1月30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及二
级子公司霍尔果斯丰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2019)京03民初18号】和《民事应诉通知书》【(2019)京03民


                                     6
初17号】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2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度亏损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
临时报告。

    2019年2月25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拟将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给深圳德泰资产有限公司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3月18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大公国际将发行人主体与“17金洲01”债
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将金洲慈航及“17金洲01”列入信用观察名单的事
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4月23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发布“17金洲01”投资者撤回80%回
售申报以及连续延期兑付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5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大公国际将发行人主体与“17金洲01”债项
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将金洲慈航及“17金洲01”移出信用观察名单的事宜,
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5月8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5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大公国际将发行人主体与“17金洲01”债
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的事宜和“17金洲01”未能如期兑付的事项,分别披露
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2019年6月11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发行人拟出售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
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披露了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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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要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374.933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12,374.9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700606346794A

    公司成立时间:1996年2月5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30层

    联系人:杨志新

    电话号码:010-64100338

    传真号码:010-64106991

    所属行业:制造业、融资租赁业

    经营范围: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
物进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务;选
矿。

    网址:http://www.goldzb.com/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有两大业务:一是黄金珠宝业务;二是融资租赁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

    (一)黄金珠宝业务

    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首饰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批发零售及品牌加盟等。

                                      8
    2018年,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为制造业升级和技术产业发展提
供空间,随着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和消费升级,黄金珠宝相关产业链不断完善,
行业增速呈现稳定复苏态势,全年限额以上金银珠宝销售额同比增长5.6%,2018
年以来行业继续保持一定增速。从需求端看,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黄金首饰生产
国和消费国,在我国经济增长和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黄金珠宝消费和投资需求逐
渐增加,目前我国人均黄金珠宝消费量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未来仍将具有较大的
市场空间。同时黄金珠宝行业也面临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的发展现状,
对公司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提升提出更高需求。

    公司黄金加工能力突出,年加工黄金量位居全国前三,具有强大的规模优势。
公司拥有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集加工制造与工业旅游为一体的黄金珠宝文化产
业园,是世界黄金协会(World Gold Council,WGC)、国内商业银行、国内外珠
宝品牌的黄金珠宝产品供应商;公司自主开发产品有万纯至尊、吉祥金等概念黄
金精品系列,精彩希腊、心运动等文化黄金精品系列,唯有金、炫丽等时尚黄金
精品系列;产品定制服务客户涵盖了世界黄金协会、中国黄金协会等专业机构,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以及数十家国内珠宝知名零售品牌;渠道建
设方面,利用“金叶珠宝”品牌已经建立的自有零售品牌优势及签约品牌形象代言
人的宣传优势,采取在华东、华南、西南、华中等区域中心城市设旗舰店、品牌
加盟、并购整合等形式,深化银行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数字营销,推进渠道资源
整合。

    1、黄金珠宝业务主要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加工批发、来料加
工、零售开展销售,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大的变化。2018年1-12月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元)          营业成本(元)     毛利率

批发业务            8,911,748,661.09       8,777,306,617.29        1.51%

来料加工业务          160,751,008.58          49,630,507.26       69.13%

零售业务              379,223,247.64         256,338,314.57       32.40%

合计                9,451,722,917.31       9,083,275,439.12        3.90%



                                       9
    2、黄金珠宝业务主要生产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以自产、委
托加工模式开展。

                                2018年生产情况

   产品类别         自产产量              占比      委外加工产量          占比

黄金(克)           57,209,343.57     80.77%             13,578,121.57   19.23%

铂金(克)                                                   45,420.95    100.00%

K金(克)                 716,392.30   90.35%                76,479.59     9.65%

工艺品类(件)                                                 9,978.00   100.00%

镶件(件)                                                      221.00    100.00%

    3、黄金珠宝业务主要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现货采购原材料。

                                2018年采购情况

   产品类别      采购模式        采购量          占比       采购金额(元、含税)

黄金(克)         现货       15,162,000.00      26.35%            4,112,811,110.00

铂金(克)         现货        5,985,614.18      10.40%            1,622,834,563.34

翡翠饰品(件)     现货        4,857,000.00      8.39%             1,310,135,547.76

工艺品类(件)     现货       11,221,000.00      19.48%            3,041,113,820.00

钻石饰品(件)     现货        1,963,981.10      3.52%               548,753,960.12

    (二)融资租赁业务

    丰汇租赁根据不同的业务模式,其经营收入主要包括融资租赁租金收入和委
托贷款利息收入。融资租赁租金收入是指丰汇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直接租赁等融
资租赁方式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同时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的租息
率和租金支付方式,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指丰汇租赁利用资
金,委托银行根据其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代为发放贷款、

                                       10
监督使用贷款并协助收回本息的利息收入。丰汇租赁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
2009年12月联合审批设立的第六批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自取得内资试点融资
租赁公司资格以来,融资租赁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2013至2016年均获得“北
京市融资租赁十强企业”,2016年在北京市租赁协会评选中排名第一。2017年以
来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成本有所提升,部分融资手段和业务模式面临限制,行业企
业经营压力加大。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通过资产支持计(ABS)、银行授信、公司
债盘活租赁资产并拓宽资金来源,通过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及项目审查、项目评
审、合同签订、租赁项目资金发放、租后管理(租息及资产管理)的一整套流程
管理来实现对项目的风险控制、并取得项目收益。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资产总计                           3,105,755.43          3,607,633.86      -13.91%
 负债合计                           2,442,179.59          2,616,731.17       -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7,479.53            941,988.45      -30.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3,575.83            990,902.69      -33.0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047,952.21       1,169,751.00             -10.41%
营业利润                          -311,003.15         132,903.32            -334.01%
利润总额                          -310,370.32         134,604.02            -330.58%
净利润                            -307,251.07         110,982.40            -376.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4,705.61         102,156.64            -378.7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1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836.46         119,391.83        -354.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812.52          -79,682.09        -25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33.01          -40,174.37        -156.83%

      (四)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项 目             2018 年度/2018 年末     2017 年度/2017 年末     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6,816.27              301,858.52       -161.89%
流动比率                                 79.49%                  92.49%         -13.00%
资产负债率                               78.63%                  72.53%             6.10%
速动比率                                 58.76%                  79.47%         -20.7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3.07%                 11.27%         -24.34%
利息保障倍数                                -1.61                   1.82       -188.4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1.66                   1.99       -183.4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57                   1.83       -185.79%
贷款偿还率                               87.82%                 100.00%         -12.18%
利息偿付率                               91.06%                 100.00%             -8.94%




                                           1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017年4月6日,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5.20亿元公司债券“17金
洲01”。截至2017年4月7日,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51,584.00万元已
全额存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了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17]第7-00004号的《验
证报告》。

    具体而言,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使用方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一致。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洲支行

    银行账户:15000062926867




                                  13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本期债券无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4
                     第六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 4 月 5 日和 2019 年 4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019 年 2 月 21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17 金洲 01”发
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存续
期后 1 年(2019 年 4 月 5 日至 2020 年 4 月 5 日)票面利率由 6.90%上调至 9.00%,
并在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变。
    2019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7 金洲 01”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 金洲 01”的回售申报数量
为 5,2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555,880,000 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
为 0 张;2019 年 4 月 8 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7 金洲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2019 年 4 月 8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7 金洲 01”回售结果的公告》:经与投资者协商一致,投资者撤回 80%
回售申报,回售资金到账日延期 1 周,即撤回回售申报数量为 4,160,000 张,有
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1,04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139,880,000 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数量为 4,160,000 张,回售资金到账日延期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2019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7 金洲 01”回售进展公告》:经公司与投资人协商一致,“17 金洲 01”
公司债兑付日延期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2019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7 金洲 01”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公告》: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能
如期兑付“17 金洲 01”本金和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本息尚未兑付。




                                       15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本期债券未曾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就“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17 金洲
01’详细偿债计划及偿债资金来源的议案》、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对‘17 金
洲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和议案三《关于同意缩短‘17 金洲 01’持有人会
议公告期限等事项的议案》”召集“17 金洲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7 金洲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17 金洲 01’详细偿债计划及偿债资金来
源的议案》、议案二《关于要求发行人对‘17 金洲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和
议案三《关于同意缩短‘17 金洲 01’持有人会议公告期限等事项的议案》”,详
见《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就“议案一《关于同意缩短‘17 金洲 01’持
有人会议公告期限等事项的议案》、议案二《关于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
持有人对发行人提起相关司法程序的议案》”召集“17 金洲 01”2019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17 金洲 01”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议案一《关于同意缩短‘17 金洲 01’持有人会议公告期限等事项的议
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全票有效表决通过,议案二《关于授权债券
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提起相关司法程序的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
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未通过,详见《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的公告》。



                                    16
                      第八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大公国际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
关债项 2017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7】627 号)。维持发行人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维持“17 金洲 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
    大公国际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
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7】627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调整为 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维持“17 金洲 01”公司债券信用
等级调整为 AA-。
    2019 年 3 月 11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A》,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A,“17 金洲 01”信用等级调
整为 A,将金洲慈航及“17 金洲 01”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2019 年 4 月 26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BB》,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评级展望为负面,“17 金
洲 01”信用等级调整为 BB,将金洲慈航及“17 金洲 01”移出信用观察名单。
    2019 年 5 月 17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C》,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C,“17 金洲 01”信用等级调
整为 C。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签署之日,大公国际尚未出具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
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大公国际后续的跟踪评级。




                                   17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为董事会秘书韩雪
女士,未发生变动。

    2019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辞
职公告》,韩雪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要文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18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
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

    截至2018年末,公司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1、本公司子公司东莞金叶与江西新亚一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一公
司”)签订《黄金租赁及担保合同》,约定出租千足金饰品50千克,租期一年。东
莞金叶先后向新亚一公司发货千足金饰品59,944.93克,新亚一公司提供千足金饰
品租赁授信保证金19千克黄金及2,500,000.00元,双方一致确认实际租赁千足金
饰品30千克。租赁期限届满后,金瑞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租赁黄金。2018年
2月24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6)粤197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新亚一向金叶珠宝归还30千克AU9999黄金原料折价款7,016,700.00元,并以此
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支付金叶珠宝千足金饰品租赁费
70,926.00元及相应违约金1,915.00元;新亚一承担本案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反诉受理费合计83,254.74元。东莞金叶于法定期限内上诉,目前案件上诉程序正
在处理中。

    2、2015年10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
叶”)与济南钻立方珠宝有限公司(下称“钻立方”)签《加工购销合同》(以下简
称“《合同》”),《合同》约定:钻立方向深圳金叶采购、委托加工黄金珠宝制
品;王峥威、王琼、钟昱就该合同及关联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合同期限为2015.9.15-2016.9.14。合
同期满后,截至2018年5月31日,钻立方公司拖欠深圳金叶AU9999金料11667.21
克,欠款3,963,621元(含加工费、提纯费、已折价未支付的金料款、金料使用费、
延期折价费等)。鉴于此,深圳金叶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
3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钻立方公司赔偿货款及使用费等费用,并
要求钟昱等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之一钟昱已于法定期限内上诉,目前案件上诉
程序正在处理当中。


                                    19
    3、2014年7月8日,本公司与济南钻立方珠宝有限公司(下称“钻立方”)签属
《黄金租赁及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东莞金叶向
钻立方出租黄金60kg;王峥威、王琼、钟昱就该合同及关联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合同期限为
2014.7.8-2015.7.7。合同期满后,截至2017年5月31日,钻立方公司拖欠东莞金叶
金料款8337000元、黄金租赁费230580元、黄金租赁违约金5589042元。鉴于此,
东莞金叶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5月3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院判决钻立方公司向东莞金叶支付黄金折价款7016700元、租赁费230580元及违
约金4561199元,并要求钟昱等人承担保证责任。其中被告钟昱和被告王峥威已
于法定期限内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已开庭,等待二审判决结果。

    4、本公司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与西安娜丝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娜丝宝”)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200,000,000.00元,原告娜丝宝
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向其返还200,000,000.00元咨询服务费,截至报告日,案件尚
在诉讼中,本公司预计胜诉概率较大。

    5、本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丰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安娜丝宝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娜丝宝”)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90,000,000.00元,
原告娜丝宝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向其返还190,000,000.00元咨询服务费,截至报
告日,案件尚在诉讼中,本公司预计胜诉概率较大。

    6、本公司子公司宿迁丰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西安娜丝宝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娜丝宝”)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合同金额10,000,000.00元,
原告娜丝宝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向其返还10,000,000.00元咨询服务费,截至报告
日,案件尚在诉讼中,本公司预计胜诉概率较大。

    7、2018年12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1972财保548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12,485,2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8、2018年12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1972财保549号

                                     20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45,779,2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9、2018年12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1972财保550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39,675,35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截至2018年末,由于上述7、8、9事项导致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52个银行账
户被冻结。

       二、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四、公司债券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面临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
强制措施的情况。

       六、2018年度受托管理期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序号                            相关事项                           是否发生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否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是

                                        21
序号                            相关事项                           是否发生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是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是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
 5                                                                   否
        分之二十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是
 8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否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否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否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12                                                                   否
        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是

       (一)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大公国际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
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7】627 号)。发行人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调整为 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维持“17 金洲 01”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调整为 AA-。
       2019 年 3 月 11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A》,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A,“17 金洲 01”信用等级
调整为 A,将金洲慈航及“17 金洲 01”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2019 年 4 月 26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BB》,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评级展望为负面,“17
金洲 01”信用等级调整为 BB,将金洲慈航及“17 金洲 01”移出信用观察名单。
       2019 年 5 月 17 日,大公国际出具《大公下调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至 C》,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C,“17 金洲 01”信用等级
调整为 C。
       (二)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截至 2018 年末,由于部分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 52 个银行账户被
冻结。
       (三)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2
    2018 年度公司贷款偿付率为 87.82%,利息偿付率为 91.06%,公司存在未能
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019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7 金洲 01”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公告》: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未
能如期兑付“17 金洲 01”本金和利息。
    (四)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2018 年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19.27 亿元,接近 2017 年末净资产的 20%。
    (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18 年度受托管理期内,公司报告期内涉及筹划多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2018 年审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保留意见。
    3、2018 年度受托管理期内,公司涉及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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