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启迪古汉: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古汉                  公告编号:2017-039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7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 33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王书贵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6月
27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股东参会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249,166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239,471,267 股的 39.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
     权代表)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249,166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本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0 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特邀嘉宾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1                                      95,249,166      100.00%      0   0.00%      0   0.00%   通过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2                                      95,249,166      100.00%      0   0.00%      0   0.00%   通过
      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长薪酬方案
3                                      95,249,166      100.00%      0   0.00%      0   0.00%   通过
      的议案



         上述议案 2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彭志华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