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 生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身以及对应的定价方法、结算方式等是公平、 合理的,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内容及审议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安寿辉、刘俊峰、傅翔燕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