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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古汉: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安寿辉)2019-04-2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股东
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所任职的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运营中应有的作用。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对须经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都提供了充分的资料,我们详细研究会议资料,并就公司各项重大
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展开充分讨论。公司定期向我们通报经营情况,让我
们与其他董事享有同样的知情权。2018年度,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
                      现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期应参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名        加董事                    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会次数
  安寿辉        6       1        5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安寿辉
2017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执行情况,认真
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
历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均已对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
关议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我们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8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关于
与关联方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以
下事项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三)2018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以下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以
下的事项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古汉文化 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学习培训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致力于合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不断进行自
我学习与提高,积极参与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
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事项,查阅学习相关资料,与岗位人员沟
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及业务运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关注
       2018 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发展战略落实、运营效率的提
升、内控制度的完善等情况。凡是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均
会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们沟通。我们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讨论,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公司董事会对我们提出的建议给予
了高度的重视,并认真采纳。我们对公司内控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与公司内审部
门经常保持沟通,及时、准确的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
公司 2018 进一步推进了贯穿于集团管控、采购、销售、财务报告、资金、资产
管理、人力资源等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我们希望帮助公司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18 年,我们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披露定
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
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影响和决策程序。同时,我们督促公司重视与投资者
的关系,遵循公平原则对待投资者,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
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并要求做出回应,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
权。
       (三)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
       在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独立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均安排管理层向我们汇报公司该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在年报审计初期和后期,公司均安排
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和交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问题。
    2018 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在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条件下积极发挥作用。
    2019 年我们将继续发挥自己在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优势,为公司
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继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良好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对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公司未来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持续
向前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安寿辉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