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11-2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蔡妮娜


        吴克忠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