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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1-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发展”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平潭发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 号文的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48.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16.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
3,560.8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96,439.15 元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003002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该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项目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
 1      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         13.74         11.00
 2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4.45          4.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          5.00
                      合计                                 23.19         20.00

       公司募投项目“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核心,旨在打造海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部旅游休闲产业一
条龙配套服务基地。公司募投项目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之一的
口腔医院爱维门诊部于 2016 年 1 月正式开业;耳鼻喉门诊已于 2017 年 7 月开
业试运营。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平潭海天
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4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正
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12 月 5 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46,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以提高资金收益,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
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
    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设立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关于向变更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同意将存放
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变更到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项目公司中福海峡(平
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就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签订新
的募集资金四方资金监管协议。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中的 46,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
周边配套工程未建设到位、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的影响,募投项目平潭海天福地
美丽乡村综合旅游(启动区)项目中自驾游营地建设项目进度不达预期,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
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中部分募集资金 4,439 万元用途变更为收购
嘉善康辉西塘旅游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5%股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
协议的签署等事宜,其余 2,561 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和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
目(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将到位的募集资金通过对全资子公司
中福海峡(平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对四家医院子项目缴纳出资进行,变
更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德馨(平潭)健康管理公司以自有资金按净资产收
购中福海峡(平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福德馨(平潭)健康管理公司投建医院项目,建成后由中福海峡(平潭)医院
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四家子医院项目公司运营的方式进行实施。同时,本项
目的实施地点也由 2014G006 号地块变更到东霞路与新桥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2016G048 号地块。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德馨(平潭)健康管理公司在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501979000180),
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
2017 年 4 月 5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
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向变更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转款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存放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专户的募
集资金变更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新专户中专项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三、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预计“平潭海峡
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中有 38,000 万元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
时闲置状态,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预计可为公司
节约 1,653 万元的财务费用,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注意:尽管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事宜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较预计有所延缓;保荐机构将提请公司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并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的法律程序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运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
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3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3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
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投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进度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彦斌                          邱荣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