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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
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
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
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四)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
执行新金融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调整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调整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
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 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企业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
不得撤销, 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期损益;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因此,公
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
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
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