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通燃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3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9-06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

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拟向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

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含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3 年;

公司拟为上饶燃气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

的议案》。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 169 号 1-3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

    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

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

2.1 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

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356,373,876.25             337,747,296.39
资产总额
                                      196,711,086.57             170,163,276.91
负债总额
                                                   0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159,662,789.68             167,584,019.48
净资产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月
                                      158,601,664.56             141,817,639.96
营业收入
                                         6,511,734.83             11,514,305.37
利润总额
                                        3,153,918.62               7,040,373.47
净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上饶燃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为上饶燃气向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信支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上饶燃

气董事会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公司与上饶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行正式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上饶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

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但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了满足上饶燃气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申请的银

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0,300 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2.4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1%,全部为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