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17-07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8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11 人。会议由赵立宝董事长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
一、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议案》;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推进过程中,有 36 人放弃认购,公
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了调整。
经过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从 1249 人调整为 121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从 1992.3 万股调整为 1939.9 万股。预留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7.7 万股调整为 150.1 万股。关于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赵立宝、王静波、周家锋、卢超、霍言、张立忠、张卓是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
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改
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进行资本运作的涉军企事业单位在公司(组
织)章程中,应设立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在原《公司章程》增加:
第十二章 涉及军工的特别规定
第二百条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
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
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
用。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保持与许可相适应的科研生产能力。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公司对国防专利的
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涉军事项
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
定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
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二百零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和
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
调离,公司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选聘境外独
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应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
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
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
部门备案。
原“第十二章”序号顺延至“第十三章”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拟以资产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续借 4,000 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续借
4,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