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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11-1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细致地审核了本次董

事会的议案,现就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该借款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

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此关联

交易事项。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皞、张文君、马志强、王天鹏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