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5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5 月 24 日以
现场及通讯会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现场出席 4 人,通讯
表决 4 人,经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王静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
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静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卢星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海清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选举之
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卢星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
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文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
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简 历
王静波,男,1963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在
石嘴山矿务局、宁煤集团、宁夏税务局、宁夏东方有色集团、宁夏自
治区国资委任职,2016 年 10 月起,任宝塔石化集团执行总裁、宁夏
区总裁。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王静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持有公司 150,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卢星亮,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
学士,1993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盐池县经委、盐池县政府办公室,
自治区国资委、宝塔集团工作,历任自治区国资委考核分配处,企业
改革处处长;宝塔集团宁夏区副总裁、集团董事局、监事局秘书长、
战略运营部高级总监等职务。卢星亮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管的
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条件。
李海清,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0
年 3 月参加工作,在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历任项目经理、部门主任、
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监事、董事;期间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
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4 年 8 月任宁夏正业通管理咨询公
司总经理,担任区财政厅内控专家、绩效评价专家等社会职务。李海
清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票;与
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吴文渊,男,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职
称,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历任宝塔石化集团宁夏区资产管理公司职员、主管、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吴文渊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
股票;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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