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19-02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6日-2019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
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5:00-9月27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 64 人,代
表股份 325,355,7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4.6060%。其中,现场投
票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300,804,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

                                     1
               数 59.7308%;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2 人,代表股份
               24,551,7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8752%。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64人,代表股份295,957,579股,占公司A股
               股份总数77.1527%。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9,398,215股,占公司B股股
               份总数24.4985%。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表决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结果

总股数           325,355,79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A 股       295,957,57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过
         B股      29,398,21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53,951,7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新律师、刘郝龙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