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7--04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电子商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0《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电子商务全资子公
司的公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辽西药业 6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辽西药业 60%
股权的公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沿江医药 6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2《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沿江医药 60%股权
的公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公司购买抗肿瘤新药技术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3《关于公司购买抗肿瘤新药技术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沈阳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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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全市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现行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第一条 修订前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国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章 修订前 无
党委
修订后 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
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
委。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
第九十六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
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重大战略决策,辽宁省委省政府、沈阳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国资
委党委等有关重要工作安排。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
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
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九十八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
定办理。
原第一 修订前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百零五 修订后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要事
条 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注:加粗为新增内容,原第五章后相关内容序号顺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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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公司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7—054《公司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总计为 150 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会议时间及会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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