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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八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 1 -
   股东出 席 的总体 情 况:通 过 现场和 网 络投票 的 股东 94 人,代 表 股份
73,999,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5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9,072,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38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24,927,7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5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33,971,3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043,5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05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24,927,7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5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99,912,027 股),汲涌(持
有股份 1,278 股)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67,467,9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1.1730%;反对 6,531,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7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439,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0.7722%;反对 6,531,9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27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99,912,027 股),汲涌(持
有股份 1,278 股)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67,410,4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1.0953%;反对 6,204,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49%;弃
权 38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4,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 2 -
持股份的 0.5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381,9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0.6029%;反对 6,204,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649%;
弃权 384,6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4,6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1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黄鹏、苏靖雯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