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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8-3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改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
要求,且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效率。
   2、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先审核并获
得独立董事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改聘天职国际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费用共计 80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