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7-5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5 楼第二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本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260,132,59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19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59,084,19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163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48,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5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3,026,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13%。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77,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6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48,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5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7,83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8176%;反对 2,29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8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24.0500%;反对 2,2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5.95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中一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金林、李小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四川中一律师事务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