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2018-01-0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听取管理层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看
相关资料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公司新增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交易主体发生变
化,但是实际业务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提供劳务的暂估价格参照政府核定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冯渊 易永发 王运陈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