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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18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8-2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丰公
司”)为推进隆丰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拟向中国进出
口银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 11 年。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隆丰公司 5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隆丰公司提供贷
款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保证人名称: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
司
     (二)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9 日
     (三)公司住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 6 号附 301
号
     (四)法定代表人:钱亮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0 万元
     (六)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管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80%,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
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持股
20%。隆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隆丰公司尚处项目建设期,未投入运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隆丰公司总资产 65,871.66 万元,总负债 39,629.62
万元,净资产 26,242.0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隆丰公司总资产 67,298.03 万元,总负债
41,224.50 万元,净资产 26,073.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隆丰公司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事项,
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行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债务人: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金额:5 亿元
    (五)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
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金 5 亿元人民币(包
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2.利息(包括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
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
应付)。
    四、反担保措施
    成都环境集团按照对隆丰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其余担保额度由隆丰公司以其拥有
的隆丰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0 年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质
押给公司(即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筹措隆丰环保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建成后,
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对隆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
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隆丰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
后将产生稳定的收入,使隆丰公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此
外,成都环境集团按照对隆丰公司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措施,隆丰公司以其拥有的 30 年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即应收账
款质押)作为剩余额度的反担保,上述措施将降低公司担保
风险。
    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
次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额外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1,713.02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95,542.38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9.87%。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1,714.38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公司无逾期、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金额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