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终止巴基斯坦拉合尔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2018-08-27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8-3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巴基斯坦拉合尔 4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
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巴基
斯坦拉合尔40MW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交易概述和进展
按照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成都市推动市属国企“走出去”发展
要求,为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
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就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4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组建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冶恩菲”)和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铜锌”)
共同出资在巴基斯坦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资金、资源和技术优势,
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推进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4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冶集团铜锌有限
公司就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40MW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组建项目公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68 号)。
2017 年 2 月,公司、中冶恩菲和中冶铜锌在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设立了拉合尔兴中再生能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为 10 万美元,其中公司占股 49%、中冶恩菲占股 41%、中冶铜锌占
股 10%。
由于本项目为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电力发展局的非特定招标项目,
即项目涉及的关键边界条件在招标时并未明确,关键边界条件需与巴
基斯坦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谈判予以确定。因此,项目公司成立之后随
即开展工作,推进与巴基斯坦相关部门的谈判工作。
二、关于项目终止的原因
经过项目公司多次与巴基斯坦相关部门谈判协商,目前项目关键
边界条件已基本明确。由于已明确的边界条件较预期已发生较大变
化,导致项目收益率通过重新评估测算后不及预期,亦不符合公司对
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的要求,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项目以控制投资风
险。
三、本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项目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和人员差旅费等,总体费用支出较少,对项目本身并未进行任何实质
性的投入,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项目终止后续事宜
公司已与中冶恩菲和中冶铜锌协商并达成一致,在项目合作终止
后各方将共同推进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