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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8-4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

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并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应按照《通

知》中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进行列报,并至少应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采用。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

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将按照《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报表列报项目的影响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

制 2018 年 9 月 30 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调整。
   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影响如下:

报表       变更前          变更后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应收票据                        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应收账款     款
                                         目。

         应收利息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合并列示为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项目。

         固定资产
                                         将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
         固定资产清   固定资产
                                         并列示为固定资产项目。
         理
 资产
         在建工程                        将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列
负债表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示为在建工程项目。

         应付票据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应付账款     款
                                         目。

         应付利息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款合并列示为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项目。

         长期应付款                      将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合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并列示为长期应付款项目。
                                          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
          —研发费用
                                          目。
 利润表
                       财务费用
                                          将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利
          财务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
                                          息收入予以单独列示。
                               利息收入

   (二)对“其他收益”项目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

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

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本公司原核算计入“其他业务收

入”科目,并在“营业收入”项目中列示,2018 年 9 月 30 日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照最新要求予以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

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除上述项目变动

影响外,无需对以前年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及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的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

规。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

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

要求,同时也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

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