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3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
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使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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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进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议增补余
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监事会认真审查,认为余
进女士具备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
力,同意提名余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
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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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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