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控股子公司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5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
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兴蓉”)对沛县第二地表水厂供
水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经专家评标,最终推荐成都环境工
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工程公司”)为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近期,沛县兴蓉向环境工程
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143,220,231.43 元。按照相
关规定,沛县兴蓉将与环境工程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环境
工程公司负责沛县第二地表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
(二)审批程序
环境工程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
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相关决
策程序并获得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四)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9 号 2-3 层
(五)法定代表人:税建文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12,237,700.00 元
(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 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
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
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
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
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
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
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
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
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
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履约能力:环境工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
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九)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93 亿元,净资产 0.03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26.37 亿元,净利润-0.37 亿元。
环境工程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总资产 28.63 亿元,净资产 0.06 亿元;2019 年 1-3 月实现营业
收入 4.31 亿元,净利润 0.05 亿元。
(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环境工程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县第二地表水厂供水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沛县河口镇
3、工程内容:新建日处理水量 10 万立方米地表水厂工程,包括:
净水厂内常规处理工程和深度处理工程及废水、污泥处理工程。其中,
净水常规处理采用强化混凝工艺,深度处理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技术,
项目新建臭氧接触池,混合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中间提
升泵房,后臭氧池生物活性炭滤池,活性炭翻板滤池,清水池,接触消
毒池等构筑物。
4、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250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四)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143,220,231.43 元。
(五)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壹仟万元整。在全部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后 14 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
承包人。
(六)预付款的支付
承包人进场,并在承包人递交预付款申请后 5 日内,发包人按签约
合同价的 10%(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月进
度工程价款时扣回,扣款比例为月进度款的 20%,扣完为止。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
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费用,按经监理人审核的每月完成工程
量对应工程价款的 80%支付, 在支付月进度工程价款时扣回预付款。工程
款累计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不扣除暂列金额)的 85%时,暂停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 1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
93%。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承包人按规定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后 1 个月
内支付至最终竣工结算价款的 97%,余下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
责任期满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沛县兴蓉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在
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
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成都环境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 121,946,742.93 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
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
内容为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