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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16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6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19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

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五楼第二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样本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9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9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62

    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

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

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午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
       100                                      √
                  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 于 增补 公 司独 立
       1.00                                     √
                  董事的议案》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