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 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所属成都沃特地下管线探测有限责任公司因参与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上述交易因 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王运陈 易永发 姜玉梅 2020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