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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0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竹泉、李业顺、王荭




                                                        2018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