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2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米大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7 名,代表股份 1,215,346,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授权委托代表 5 名,代表股份 1,215,338,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7.83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8,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6 名,代 表股份 39,440,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4%。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米大斌先生、蔡树文先生;出席本次 大会的公司监事有:李新浩先生。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陆 洲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连平先生、米大斌先生、秦刚先生、徐贵林 先生、张彦启先生、王剑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得票情况: 其中:持有公 司 5%以下股 候选人 得票数 得票比例 得票比例 是否当选 份的股东投 票情况 李连平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米大斌 1,215,344,742 99.9998% 39,438,792 99.9949% 是 秦 刚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徐贵林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张彦启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王剑峰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2.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赵强先生、安连锁先生、曾鸣先生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得票情况: 其中:持有公 司 5%以下股 候选人 得票数 得票比例 得票比例 是否当选 份的股东投 票情况 赵 强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安连锁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曾 鸣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3.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春东先生、孙敏女士、刘俊平先生为第八届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候选人得票情况: 其中:持有公 候选人 得票数 得票比例 得票比例 是否当选 司 5%以下股 2 份的股东投 票情况 王春东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孙 敏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刘俊平 1,215,338,742 99.9993% 39,432,792 99.9797% 是 4.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赞 成 1,213,089,4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143%;反对 2,251,244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52%,弃权 6,000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时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 订 稿 ), 赞 成 1,215,338,742 股 , 占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2%,弃 权 6,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 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刘小建律师、陆洲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 3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 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