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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投能源:关于2018年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2018-05-12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8-18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持续提供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发生金融业务构成关联
交易。

     2017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
为 0.15 亿元,利息支出 0.66 亿元。结合年度资金计划,公司 2018 年度
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情况预计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 15 亿元,存款利
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进行上浮,也不低于建
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45.8 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
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
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平均水平;

     3、预计 2018 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8 亿元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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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信额度。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预计与河北建
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米大斌先生、秦刚先生、李连平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
码:00534688),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06165450XJ)。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裕
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法定代表人袁雁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出资 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本公司及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各出资 1 亿元,均占比 10%。

    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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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行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983,728.57 万元,净资产
122,244.93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555.26 万元,利润总额
13,701.90 万元,净利润 10,254.42 万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的控制的子公司,公司财务负责
人曹芸女士为财务公司董事。因此,财务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业
务服务以及其他在其经营范围内可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有效期满后,除非其中
一方有异议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议自动展期,
每次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3、预计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包括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

    4、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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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
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
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
率平均水平。

    (3)结算服务:收取的结算服务费用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提供
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建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开
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
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风险控制措施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财务公司承诺在发生可能影
响公司存款资金安全的重大风险事项时,将及时告知公司。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可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
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可从财务公司的发展中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

    五、对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情况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7 年度)》,认
为“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
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
控健全,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高,拨备充足,本公司与财务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会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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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经 201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订了《关于在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风险的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
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
关联交易 10,033.93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得到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后,方提交
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其
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为此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
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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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4、《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7
年度)》;

     5、《关于在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处置预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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