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建投能源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 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 年上半年,公司为参股公司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8,180 万元。 3、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和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 强 安连锁 曾 鸣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