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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关于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发电权交易领域合作的公告2018-03-24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8-02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湖南分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发电权交易领域合作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公司综合利用发电业务发展,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湖南分公司”)达成一致,
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决定在发电权
交易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二)公司与华能湖南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
关系,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情况
    (一)企业名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二)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三)成立日期:2010 年 2 月 4 日
    (四)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写字楼 32 层
    (五)法定代表人:傅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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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经营范围:受总公司委托从事湖南区域内相关产业的
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等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营)。
    (七)企业概况:华能湖南分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湖
南省设立的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
企业,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
    (八)华能湖南分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九)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华能湖南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协议双方同意分别组织下属发电厂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
业务。在湖南省电力市场内,在同等条件下,华能湖南分公司优
先接受公司的发电权转让,公司优先选择华能湖南分公司作为交
易方。协议双方共同协作,争取有利于双方的政策支持。
    2、鉴于协议双方在湖南省内均拥有发电厂、水电站和售电
公司,在湖南省电力市场交易中,双方分别组织下属企业互相开
展交易,实现优势互补。在“丰水期”,华能湖南分公司所属售
电企业应支持公司下属水电站,优先购买公司下属水电站的电
能,公司应提供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电价;除“丰水期”外的其
他时期,公司应优先支持华能湖南分公司下属发电厂,优先购买
华能湖南分公司的电能,华能湖南分公司应提供优于市场平均水
平的电价。
    3、在湖南省电力交易政策规则允许范围内,协议双方旗下
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可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二)合作平台和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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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协议双方同意建立售电层面的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
    2、为了统筹管理、提高沟通效率,协议双方确定合作协调
电能的价、量均指定由双方发电厂、售电公司进行对接。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公司与华能湖南分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是为了充分发挥双方
优势,在发电权交易领域进行战略合作,有效拓展公司综合利用
发电业务,增加营业收入。
    (二)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框架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发展
综合利用发电业务,最大限度发挥水电企业的产能,进一步拓展
公司的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湖南分
公司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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