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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4-2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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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
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
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
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
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对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整体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依
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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