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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26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会审字[2019]G18031910022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会审字[2019]G18031910022 号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能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韶能股份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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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韶能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吉争雄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诗学




        中国        广州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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