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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0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0-00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1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沿江路 16 号公司
2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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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来泉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股
份 470,014,2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976%;其中出席本
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即中小投资者,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及代理 14 人,代表股份 66,884,14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98%。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 席 现场 会 议的 股东 及代 理 人共 计 12 人 ,代 表股 份
240,634,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69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29,379,90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1.22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 469,996,1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18,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

                              2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赞成 66,866,04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9 年度支付给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 469,996,1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18,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赞成 66,866,04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 469,996,1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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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18,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赞成 66,866,04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选举票总票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日昇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及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 469,991,1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23,1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下:
    赞成 66,861,04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 23,100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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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
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学琛、林映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到会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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